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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用化学防腐剂替代食盐被罚1000元

时间:2011-10-25 08:5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将防腐剂当食盐用黑心饭馆被罚1000元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定西讯 (首席记者邢剑扬 通讯员杜霞)近日,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内官营派出所配合兰州盐业分局及下属的安定区盐务局,成功查处了辖区一饭馆使用化学防腐剂替代食盐,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日前,内官营派出所接到盐业部门报案,称在对该镇餐饮业进行检查时,在一家饭馆内发现存放有防腐剂,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时遭到店主拒绝。接警后,派出所3 名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协助检查,从该餐厅厨房查获标有“严禁食用”的化学防腐剂包装袋3个、防腐剂70余公斤,且在灶台上查获一盆用化学防腐剂及面粉搅拌好的混合物。经询问,店主交代,自己以前曾从事牛羊养殖业,将由氯化钠、硫酸钠、杀虫剂等化学成分组成的防腐剂用于饲料加工,后转行做餐饮业,为节约成本,便将从事牛羊养殖业时剩下的3袋化学防腐剂代替食盐,在日常为顾客炒菜做饭时使用,3袋共150公斤防腐剂已经使用了一袋半。

  在民警配合下,盐务部门将该餐厅用剩的一袋半化学防腐剂依法收缴,并对店主给予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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