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刘晓军 通讯员 乔小兵) 曾开着假警车进行持枪武装贩毒的陕西最大贩毒集团两首要分子马廷智、阎伟,因贩卖毒品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10月21日在子洲县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以马廷智、阎伟为首的贩毒集团从2007年起便开始贩卖毒品。其间,阎伟等人经密谋和策划后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议定由阎伟负责出售毒品,获利后阎伟占50%的股份。王治平等毒贩联系了上线毒贩宁夏的马廷智,从银川等地购入海洛因,在宁夏盐池县、宁夏陕西交界地出售。其间拓鹏、马兆贵、马永刚等人也陆续加入该贩毒集团,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贩毒活动,至少获利数百万元。警方查明,为逃避抓捕,阎伟等人竟然开着假警车,持枪进行武装贩毒。破案后,公安人员从阎伟身上现场缴获海洛因255.8克和六四式手枪一把、子弹四发。 法院审判认定,该贩毒集团先后贩卖毒品海洛因2.305公斤。其中首要分子马廷智、阎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 分享到: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