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张凡 通讯员陈俊飞)男子向情人借钱遭拒,竟趁其不备翻窗入室偷走3500元现金。近日,樊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8月,租住在樊城区古井巷的胡女士,下夜班回家发现卫生间窗户被砸。她赶紧跑进卧室检查,发现藏在衣柜的3500元现金不翼而飞。 胡女士向警方反映,她平时独身居住,陌生人不可能知道现金存放位置。经民警调查,这起“盗窃案”存在蹊跷,胡女士隐瞒了部分内情。 原来,有夫之妇胡女士,与一名已婚男子张某往来频繁,且发展为情人关系。张某曾向胡女士借过钱,均遭反对未成,遂翻窗入室盗窃。 分享到: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