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张凡)男子杨某、赵某携带20根“金条”到典当行当钱,口口声称“祖传宝贝”。后经鉴定发现,所谓“金条”实际成分就是黄铜。近日,市中院终审裁定杨某、赵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8年8个月、7年10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8万元。 去年2月3日,杨某和赵某来到高新区某典当行。进门后,他们掏出20根黄灿灿的“金条”,称这些“金条”是祖传宝贝,按照市场价估算约值125万元。因做生意急需要钱,愿以100万元抵押。 典当行工作人员发现,这些“金条”触感光滑,金光锃亮。表面除有梅花和阿拉伯数字外,还刻有“中华民国梅花协会”“银库足金”等字样。 工作人员对“金条”产生怀疑并悄悄报警。经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检验鉴定:20根“金条”,成分均为黄铜。警方当即将杨、赵两人控制。 今年3月,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杨、赵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两人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法院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杨、赵两人均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8年8个月、7年10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8万元。 两人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分享到: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