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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钱开酒吧绑架表哥勒索300万称模仿警匪片

时间:2011-11-03 09:2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想开店做生意却没有钱,社会混混崔军先竟然提出“绑架我表哥弄些钱”。11月1日,三名20余岁的年轻人同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绑架表哥 索要赎金300万

  23岁的崔军先自初中毕业后,厮混于社会无所事事。2011年,崔军先和朋友俞建军相中某一商铺,准备盘下来开酒吧营生,但苦于没有足够资金。“我表哥家的地被征时,政府给了不少补偿金,要不我们从他那里弄点钱?”崔军先提议。随后,二人又找来好友朱家骏,为绑架刘某制定并实施详尽的计划。

  2011年5月中旬,三人首先前往皋兰县俞家湾村附近,选好了关押人质的山洞。随后,由俞建军负责购买协警制服,崔军先负责办理不记名手机卡。接着,崔、俞二人购买了绳子、手套、帽子等物品,并一同到某手机城购买了一部“魔音”电话。

  5月下旬,崔军先、俞建军多次驾车到表哥刘某居住的小区踩点,并多次驾车尾随跟踪刘某。期间,崔军先冒充公安干警、邮递人员给刘某打电话,引诱刘某到指定地点伺机绑架,但均未得手。

  6月4日,崔、俞、朱三人驾车来到刘某居住的单身宿舍楼附近进行蹲点。5日零时20分许刘某回到宿舍区后,等候多时的俞、朱迅速上前抓住刘某,将其强行拉于车内绑住双手、蒙上双眼。俞建军在持刀威胁的情况下,抢去刘某随身携带的100多元现金和银行卡。

  当挟持人质来到俞家湾山洞后,为逃避抓捕,三人多次变换藏人山洞,自始至终不曾取下刘某的遮眼布。崔军先多次给刘某父亲打电话、发短信声称“你儿子在我手上,限你两天之内准备300万,要现金,你们一旦报警,我就把你儿子的胳膊送到你家家属院门口……”

  然而,刘家人还是选择了报警,6月8日上午11时,当俞建军出山洞准备补充食物和用水时,在安宁区科教城路边的停车场内,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顺藤摸瓜,将山洞内的崔、朱二人抓获,成功解救人质刘某。

  交代:模仿警匪片 导演绑架案

  三人的年龄均20出头。“年纪这么小,为何初次作案手段却如此老道?”面对公诉人的质问,身为第一被告人的崔军先坦言,自己初中毕业一直无业在家,经常观看港片,尤其是一些警匪片。如此作案手段,都是吸收各类警匪剧之“精华”。

  公诉方却认为:被告人崔军先、俞建军、朱家骏无视国法,绑架他人勒索财物,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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