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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培训为名诱奸9名女学员获刑11年

时间:2011-11-04 09:0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新快报讯 记者 邹柳洲 通讯员 王创辉 周爱婷 报道 一名男子借开展美容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以“突破心理障碍”为由,在东莞先后诱奸了九名女学员。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芦禹安有期徒刑11年。

  一名女子被性侵犯后 还以为真是突破方式

  现年45岁的芦禹安,初中文化,湖南津市市人,曾是某美容公司的代理商,直销美容产品。自2009年8月份开始,他先后在广州以及东莞长安镇自行举办完美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以此一步步实施他的罪恶计划。

  2009年11月8日晚,芦禹安以帮学员周某飞“突破”为由,把周叫到长安镇长盛东路一出租屋。芦禹安先是和周某飞聊天,后让周坐到芦的腿上,周不 肯,芦就说是要想改变命运,就要按照他说的做,周觉得对方真的想帮她改变命运,于是就坐到芦的腿上。芦禹安又叫周某飞把衣服脱掉,周不肯,芦就说周的心理 障碍很严重,不这样突破,就不能帮家里改变现状。周某飞将衣服脱下只剩内衣裤,并按芦禹安的要求躺在床上。其后,芦禹安去冲凉,穿着一条内裤出来,躺在周 的身边,周某飞觉得很奇怪。

  第二天5时许,周某飞醒来,发现胸衣被脱了,芦禹安正在脱她的内裤,周某飞推开芦的手,芦说想突破的话就要照他说的做。随后,芦与周发生了性关系。事 后,芦还使用手机拍了周的裸照,并让周不要把当天的事说出去。周某飞一直以为这真的只是一种突破方式,事后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三名受害者被拍裸照 受胁迫再发生性关系

  根据多名受害人供述,芦禹安作案时都会先以“突破心理障碍,提高营业水平”为由,把女学员单独骗到美容院或自己的出租屋里。“突破”时,芦禹安都会叫 女学员脱光衣服和他睡在床上,声称这样做是为让学员放弃羞涩感,练练胆子,突破不敢与陌生人沟通的心理障碍。刚开始学员怀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勉强脱下外衣与 其睡在一起,但后来芦禹安控制不了自己的兽欲,要求学员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学员不愿意,激烈挣扎,他也会强行发生性关系。芦禹安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先后强 奸了九名女学员。

  在众多受害者中,既有20出头的年轻女子,也有已结婚的人妻。

  事后,芦禹安叫她们不要告诉别人,说每个人“突破”的方式不一样,无需相互比较。其中有三名受害者还被他用手机拍下裸照被迫再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不少受害者也怕自己声誉受损就没把事情说出去。

  2009年12月1日凌晨,曾某秋等受害人得知芦禹安和多名女学员发生性关系后报案,公安机关在长安镇沙头社区一出租屋将芦禹安抓获,并依法扣押存有被害人裸照的手机。

  “禽兽培训师”作案手法

  以帮学员“突破”为由,带到出租屋

  诱骗学员脱衣服,若不从就说对方心理障碍严重

  脱衣服后睡在一起,但不会马上实施强奸

  不管对方是否愿意,与学员发生性关系

  事后叫学员不要告诉别人,说每个人“突破”的方式不一样,无需相互比较

  法院判决

  构成强奸罪 犯罪手段卑劣

  芦禹安在法庭上辩称被害人均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调查,认为芦禹安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芦禹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使用欺骗手段,逐步放松被害人的警惕,削弱、麻痹被害人的反抗意志,趁机奸淫被害人。且其强奸人数达9人,其中4名被害人还被奸淫二到三次,犯罪手段卑劣。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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