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两名村官联手开发商非法占地建房获刑

时间:2011-11-23 09: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两名村官伙同一对开发商夫妇,五年间占用集体土地170余亩,用来建仿古三合院等并对外出租,开发商因此获利4017万余元,该村非法获利1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村官  某和张某均获缓刑,已经离异的开发商夫妇不服判决,已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据悉,  某和张某二人是本市首例因占用农用地被追究刑责的村官。

  村官联手开发商非法占地

  52岁的王某是原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是该公司股东。二人曾为夫妻,2009年协议离婚。  某从2004年8月起担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2009年7月卸任。张某案发时是杨宋镇梭草村党支部副书记。

  经查明,2005年 6月至2010年6月,王某、姚某、  某和张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通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形式,以梭草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对梭草村村东土地合作招租。

  王某和姚某负责在该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仿古三合院等住宅,以及划分地块并约定承租地块者可自行建设房屋;  某和张某则以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与承租人签订为期30年并可续租20年的承租合同,将王某和姚某所建的住宅以及划分地块的50年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的所有权非法转让。

  4名被告人违法建设占地面积及划分空白地块共计172.58亩,其中违法建设占地面积74.25亩,王某和姚某从中非法所得共计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非法所得为110万元。

  据了解,此案是2010年被国土资源部通报挂牌督办的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之一。

  村民被忽悠 同意签协议

  2005年5月,  某通过村广播召集村支委和村民代表开会,有40多人到会。  某在会上说,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要租村东300亩沙坑地搞大棚种植、采摘和观光。

  由于村东空地盗采砂石比较严重,  某以前就曾提过要把这块地出租搞开发,既保护土地资源又可以为村里增加经济效益。有村民担心上当,土地被破坏。但  某解释说,如果这个项目建起来,能解决村民就业,村里还能增加收入,最后大家都表示同意。

  2005年6月,  某和张某代表梭草村和王某签订了租赁协议。此后,村民们确实看到王某在租赁地上盖起了两栋蔬菜大棚,也种了蔬菜。但从第二年起,他们就发现王某盖起了仿古三合院民宅,项目名称为水岸江南。根据村里与王某签订的《补充协议》,这些三合院以及空白地块由村里名义对外出租,与承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每签一份合同,村里收取一万元合作费,租金则交给王某的公司。

  2007年初,有村民反映所有仿古三合院建筑均是违建,怀柔区国土局下发过停工通知书。此后,国土局调查发现王某的公司涉嫌犯罪,就将此案移送到公安机关。2010年8月30日,王某和姚某被抓获归案。12月10日,  某向警方投案。

  开发商称没赚那么多钱

  法庭上,王某辩称,自己并未与任何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此外,其收益也没有4000多万元,而只有400万元。王某的辩护人指出,村经济合作社签约将土地出租给伍陆风情园公司,并没有变更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王某以及公司作为土地的承租人,不具有转让和倒卖土地的权利资格和行为能力。将出租视为变相销售,进而推定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村民请求从轻处理村官

  两名村官未作任何辩解,但  某的律师认为,涉案土地在出租之前存在严重的非法盗采砂石的情况,为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某经村民主程序通过后将土地出租。此外,村民也联名表示,  某是为了村集体的利益才犯罪,要求对其从轻处理。

  张某的律师也称,涉案土地出租是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决定的,张某作为社长在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上签字,是履行职务的行为。

  四人因倒卖土地罪获刑

  法院认为,王某、姚某、  某、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姚某作为公司股东,明知王某以公司名义进行租地、建房及转让房屋院落和地块,仍帮助其进行售楼、接受售楼款并与建筑商结算工程款,构成了本案的共犯。

  一审法院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判处开发商王某和姚某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  某和张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晨报记者 颜斐

|(03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