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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头利用韩国旅游政策组织偷渡

时间:2011-11-23 09: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当初,五名蛇头也许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辛祖国摄 当初,五名蛇头也许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辛祖国摄

  去年10月,44名中国游客在韩国济州岛旅游时脱团,意在通过旅游偷渡到韩国内陆务工。中韩两国蛇头大规模组织游客偷渡的真相随之浮出水面。

  今年1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5名中国蛇头林成光、周文波、郭三丽、张明福、张显卫被指控的罪名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蛇头:这是一次预谋已久的偷渡

  前往韩国济州岛旅游可以免签证,5名蛇头正是利用韩国这一旅游政策大规模地组织偷渡者以旅游的名义到达济州岛,然后将偷渡者交给韩国当地蛇头,再由蛇头将偷渡者“分发”到韩国内陆打工。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徐曙昶告诉记者,本案的主要组织者是林成光和周文波,他俩是大蛇头,而郭三丽、张明福、张显卫3人则是小蛇头。林成光和周文波在网上发布偷渡消息后,陆续有44名人员直接或通过小蛇头报名参加偷渡,其中郭三丽、张明福共介绍5人偷渡,张显卫介绍3人偷渡。44名偷渡人员主要来自我国东北、山东、河南等地,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

  在法庭上,林成光供述,这是一次预谋已久的偷渡。2010年9月,他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了一家公司,主要开展赴日、韩旅游中介服务,周文波为其助手。林认识韩国一个叫“卢社长”的人,此人能把非法打工人员从济州岛运送至韩国内陆,运送一名偷渡人员收费2万元。于是,他们在网上发布了可以帮人偷渡到韩国打工的信息,每人收费3.5万元,事成之后由偷渡者家属支付全款。

  “公司实际上主要干的就是偷渡。”周文波说。

  为了确保偷渡成功,林成光进行了周密安排并进行“偷渡培训”。

  首先,他们为44名偷渡者报团参加济州岛旅游,以游客身份前往济州岛;其次是培训。2010年10月11日,林成光、周文波等人将44名偷渡者汇集到北京望京地区,林成光给偷渡者上培训课,传授途中注意事项以及脱团方法,告诉大家到济州岛之后要先随团参观景点,待导游不注意时伺机脱团。

  林成光将偷渡人员分成若干小组,每组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联络,并配发给每名组长一部开通国际漫游的手机;给每人发一张小纸条,纸条上用中韩两种文字写明到济州岛脱团后集结的旅馆名称及当地蛇头的电话。林成光要求,偷渡人员脱团后立即乘坐出租车,将纸条出示给司机到指定地点集结。

  徐曙昶介绍,林成光在培训中还教授偷渡人员如何“表现得像个游客”,有的人穿着太土,不符合游客身份,他便让手下带他们出去买衣服;还叮嘱这些人在船上该消费时就消费,别让人看出破绽。

  偷渡者:为偷渡背上数万元债务

  按照计划,44名游客分头赶到上海。2010年10月15日,他们从上海乘坐意大利豪华邮轮“歌诗达经典”号前往济州岛,邮轮费用由林成光先行支付。10月17日一早,邮轮抵达济州岛后,44名偷渡人员按照林成光事先安排,上岛观光时趁机脱团,并迅速与当地接应者取得联系到达约定地点。与此同时,林成光也于当天飞抵济州岛与韩国负责接应的“卢社长”会合。

  由于“走得急”,部分偷渡人员脱团时丢弃了行李,这引起有关方面的警觉。很快,有十多人被当地警方查找到,这起偷渡事件随之浮出水面。

  徐曙昶介绍,在林成光指挥下,当天韩国蛇头安排32人通过集装箱坐船方式抵达韩国内陆。“偷渡成功后,偷渡人员给在北京等候的家属打电话报告消息,周文波向这些家属收取偷渡费用,共计数十万元。”

  12名偷渡者在济州岛被发现后,先期被遣返回国,偷渡成功的32人后来又有人陆续被发现并被遣返回国。“截至公诉,尚有20余人非法滞留韩国本土,尚未被发现。”徐曙昶说。

  据偷渡成功后被发现并遣返回国的几名偷渡者回忆,在济州岛的集合地点最终聚齐了他们中的32人,随后他们被装进两个大型集装箱。

  “开始他们也没说太细,还以为是坐飞机去韩国本土,后来才知道是原始的偷渡方式,被装进集装箱里。里面特别闷热,有的人都快受不了了。”霍某在证言中描述脱团后的经历。

  霍某称,在进集装箱前,林成光让他们把外套脱了,穿得尽量少,因为集装箱里又热又闷,怕他们穿太多会虚脱。集装箱里不能上厕所,林成光让他们少喝水,还给他们发晕船药。进了集装箱后,他们大约乘坐了2个小时的车,被运上了专门偷渡的船。船行驶了一段时间后他们被放出来透气,后来一直躲在船舱里,直到快上岸时又被装进集装箱里。再开箱时,他们已经到了韩国本土木浦的一条公路上,之后被几辆面包车拉至类似高速公路服务站的地方,后被其他接应者送往不同的打工地点。

  霍某和妻子被送往一家餐厅,接应者让霍某给他在北京的亲属打电话付偷渡费用。之后,他和妻子又被送往一家生产汽车配件的工厂打黑工,一个多月后被当地警方查获。

  另外一名偷渡者徐某也在成功偷渡一个月后被遣返回国。偷渡前,他听说去韩国打工收入很高,一年能把几万元偷渡费挣回来,干两三年就能存10万元,于是借了5万多元偷渡。到了韩国内陆后,他被送到一家工厂,吃住都在厂里,月工资146万韩元(约合人民币8200余元)。仅干了一个月就被遣返回国。他为此背上了5万元的债务。

  专家:偷渡向高科技、低风险转变

  “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偷渡手段更为现代,不再从陆路翻越国边境或隐藏在集装箱中从海上偷渡到目的地国家,而传统的偷渡方式往往要冒着生命危险。”但伟接受采访时说,这样的事例太多了。

  但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对偷渡问题做过深入研究,曾出版了专著《偷渡犯罪比较研究》。他介绍,2000年6月18日,英国多佛尔港口岸一位海关官员在对一辆货车例行检查时,在集装箱中发现58具尸体,另有两名幸存者,后证实幸存者是中国人。“这些偷渡客死亡的原因可能是高温缺氧窒息而死,因为当时当地正在持续高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毕惜茜接受采访时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偷渡的形式已从传统的原始型向多样化、高科技、低风险演变。”

  毕惜茜承担了公安部2009年“偷渡案件侦讯对策研究”课题,对偷渡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她介绍,传统原始型偷渡形式主要是沿海地区偷渡人员乘船偷渡,是我国公民过去大规模偷渡的主要形式,但这一形式现在几乎绝迹。

  她将现在的偷渡归结为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口岸偷渡,从空港口岸、海港口岸和陆地口岸偷渡;二是陆地偷渡,从陆地边界趁边境警卫人员巡逻检查的间隙非法越过陆地边界,或利用边境旅游滞留境外不归;三是利用出境旅游及劳务输出等形式掩盖偷渡,将偷渡者混杂其中,冒充旅游人员或劳务人员从有关部门申领护照以合法身份出境。“不少浙江、福建等地人员利用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出境后即伺机离团,再转向第三国。”

  谈到偷渡的危害,毕惜茜表示,对于国家而言,影响了国家间正常的人员交往,破坏了国边境秩序,扰乱了边境管理和安全,进而对整个国家安全带来隐患;对个人而言,偷渡过程本身伴随着危险性,偷渡的船只大都是存在隐患的旧船、小船,难以确保人身安全;到了国外因为没有合法身份,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心灵上还要受到思乡思亲的煎熬,“偷渡他国,并不意味着就进入了天堂”。

  “各国对打击偷渡都有相关法规,轻者被遣返处理,重者面临牢狱之灾。”但伟说。

  对于偷渡犯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将被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

  未来:偷渡仍有减少的空间

  偷渡是我国对非法越过国境、边境行为的通俗称法,这一行在国际上被称之为“非法移民”、“人口走私”、“人口贩运”。

  据2月11日新华网报道,全国公安边防部队2010年共查获偷渡案件821起,抓获偷渡人员1492人;抓获组织者、运送者476人;接收境外遣返偷渡人员931批4046人;去年共破获组织偷渡20人以上的重特大案件18起,摧毁偷渡团伙30个。

  毕惜茜介绍,近年来,我国强化边境沿海公安边防部门反偷渡专项行动,强化边防口岸查控措施,完善办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使反偷渡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统计,2008年,我国公民偷渡出境比2007年减少41%,其中口岸同比减少42%,沿边沿海地区同比减少37%;2009年偷渡人数比2008年减少13%。

  “查获和境外遣返的偷渡人员均在减少,偷渡活动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局部地区、重点方向的偷渡问题仍不容乐观。”毕惜茜说,偷渡犯罪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如传统型偷渡犯罪与新型偷渡犯罪、原始偷渡手段与现代偷渡手段交织并存,偷渡手段越来越隐蔽化和智能化。比如,上述案件就是合法出境转道偷渡的一种新型偷渡方式,蛇头们常常选择一些比较容易获得签证的国家作为中转站,先为境内偷渡人员办理前往这些国家的旅游、商务考察签证,持合法证件出境后再从中转国偷渡前往目的国。

  “这使得打击偷渡行为的侦查取证难度大大增加。”毕惜茜说。当前最常见的偷渡方法是:偷渡组织者利用网络视频与偷渡人员联系并进行偷渡前培训;使用多部手机联络,规避侦查;付款方式则由以往在国内付款改为国外付款;大规模偷渡演变为零星化,侦查机关查明偷渡组织上线下线、偷渡组织者和偷渡人员身份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即使偷渡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大多也不会主动交代而是百般辩解。”毕惜茜调研时对42名侦查人员就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做了问卷调查,发现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侦查人员没有掌握他们的犯罪证据,难以定罪,“调查结果显示,使用证据能使97.6%的嫌疑人心理瓦解,想逃是逃不掉的。”

  “近年来,我国与美、日、韩、英等国密切协作,加强反偷渡国际合作,在打击偷渡上取得了明显成果,但随着出境旅游的快速发展,反偷渡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毕惜茜说。

  2010年10月20日《新京报》报道称,在韩非法务工的外国人中,中国人人数最多。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的数字,截至2010年6月底,在韩国非法滞留人员为17.4万人。从国籍看,中国人为8万余人。

  “我国公民偷渡人员数量总体减少,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但伟分析说。他指出,目前我国公民出国务工,主要是大型企业在国外承揽工程,但普通人出国务工则需通过劳务输出公司,而高昂的中介费用让这些人望而却步,如果有机会就可能偷渡出境,“如果创造条件让公民以合法的途径出国务工,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减少非法滞留境外或偷渡到国外务工的问题,偷渡的数字还有下降的空间。”党小学 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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