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老人8个月偷窃小物件30余次获刑

时间:2011-12-08 10: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家住巴南区丰盛镇的朱某今年66岁,本应该颐享天年,可是,他却因为经常小偷小摸,最终被判入狱。而说起他偷的东西,那可真是五花八门,鸡、鸭、玉米、茶杯、牛仔裤……不到八个月的时间,他就偷了30多次。

  卫生院总是丢东西

  “我的茶杯呢?怎么不见了。”去年夏天的一个上午,在巴南区丰盛镇卫生院上班的一名女员工出去上了个厕所,回到办公室突然发现原本放在桌上的一只不锈钢茶杯不见了。从那以后,卫生院就经常发生怪事。没过几天,她又发现办公室的书架上好像少了六七本书。放在角落里的手术剪和一把止血钳也找不到了。后来,卫生院又频频传出东西丢失的消息,病房里刚更换的床单、被套、拖鞋经常会无缘无故消失。卫生院里接二连三发生的离奇失窃事件,让很多人开始议论纷纷。

  直到去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在卫生院上班的张亮(化名),终于把这个小偷抓住了。

  当时,张亮上厕所前随手就把手机放在了洗手台上,可是没想到,等他上完厕所却发现手机不见了。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个身影从厕所蹿出去,张亮赶紧追了上去,那人正是朱某。“把手机还给我。”张亮拦住朱某。“我没拿啊,不过你给我点钱,我可以告诉你手机在哪。”朱某一脸怪笑地回答。张亮看一直问不出个结果,只好拿了30元给他。没想到朱某立马就把张亮的手机从裤兜里掏了出来。

  他就是爱贪小便宜

  从朱某向警方供述的内容来看,他偷的东西,真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在丰盛街上的空房内偷了两个大的空液化气罐,提到废品收购站,卖了70元;在超市里偷一块小方巾;到人家的田坝上偷走一把斧头,并用斧头加上10元钱,换了两只鸭子;溜进猪圈屋内拎走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鸡。没想到,朱某连自己家里人的东西也偷,他曾经把儿媳妇放在洗衣槽上的手机也偷走了。

  “我就是想占点小便宜。”朱某说,他的家里其实并不缺这些东西,子女也会定期给他一些生活费。据了解,朱某偷来的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拿去卖,大概能卖到几块钱到几十块钱。有的东西卖不了,他就拿去跟别人换其他的东西。

  在不到八个月的时间里,朱某共偷盗30多次,偷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价值共计3076元。目前,朱某因犯盗窃罪,已被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本组文/重庆晨报见习记者 刘波

  通讯员 杨晓

|(017)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