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刘海龙 深圳破冰“地价三五折”续期 新闻链接 建于1981年、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的深圳国际商业大厦的土地使用权于2001年届满,大厦的业主们以当年基准地35%的标准,对土地使用权成功续期。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副主任罗平表示,2004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为这类土地使用权提前届满的房屋找到了出路。 根据1981年12月公布的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商业用地为20年使用期,工业用地为30年使用期,住宅为50年使用期。深圳市国土房管局一位人士透露,他们在做2006年至2020年深圳土地总体规划时曾经统计,将在此期间到期的工业用地面积约为3平方公里。 深圳国际商业大厦最初续期是根据当年基准地价100%补足,可以延长至国家约定的最高年限,即从20年延长至40年。由于需要百分百补交地价,业主续期积极性不高。2004年,深圳出台《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这个不足1000字的文件为众多旧楼续期找到出路。该文件规定,土地使用权在届满或即将届满的一年内,可以到房管局申请续期,按照当年基准地价的35%缴土地出让金。“地价三五折”由此成为深圳市解决土地使用权提前到期的一个“套路”。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