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去年6月份,李沧法院就审判了一伙“讨债黑帮”,这个以带头“三哥”张建红为首的团伙为了讨债向受害人衣服浇凉水,逼受害人舔脚趾,对受害人敲诈勒索……最终,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参加黑社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罪名领刑。 ■相关新闻 暴力讨债非法拘禁 近日,福建漳平市警方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王鹏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成功侦破勒索200万元的“9·10”特大非法拘禁案,被害人李某被成功解救。2011年10月23日,王鹏等9名涉案嫌疑人均被逮捕。 今年9月9日上午,在漳平经营一家化工公司的李某接到一个电话:“李老板,我是漳州××公司的经理王鹏,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我们觉得贵公司的产品不错,有意代理贵公司的产品……”一番商谈后,双方约定第二天在李某的公司见面详谈。 9月10日上午,王鹏按约来到李某办公室,生意谈完了后,他们去郊区的一家农家乐吃饭。吃完饭后,王鹏邀请李某到自己所在的公司考察,并与公司总经理细商合作事宜,李某答应了。然而李某哪里想到,危险正在等着他。 李某上车之后,发现车上还坐着三名男青年。还没来得及打一声招呼,三名男青年拿出匕首威胁,并用衣服将李某头部裹住。几个小时后,李某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早已离开漳平城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在他还处于一头雾水的时候,王鹏向李某出示了一份受委托讨债的合约书,逼李某打电话给家人直接汇200万到指定的银行卡上。 在广东警方的积极配合下,9月13日上午,专案组锁定受害人的关押地点及犯罪嫌疑人的藏匿点。当日下午,在广东省中山市一山上的别墅,王鹏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受害人李某被成功解救。 9月10日中午,李某被王鹏骗上小车后,王鹏说出了受托讨债一事,但李某表示没钱还债。之后,王鹏等人就强行将李某带往广东中山市三乡镇泉林山庄的一座溪畔别墅,派人轮流看守,并多次让李某与家属联系准备200万元。没想到,不到三天时间,警方就循线追踪而来,将他们一网打尽,将受害人成功解救。 宗和 职业讨债人游走法律边缘 根据法律,解决债务问题应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职业讨债人的存在有法律基础吗? 山东韬戈律师事务所张坤律师认为,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虽然国家法律禁止“讨债公司 ”存在 ,但职业讨债人的行为,则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债权人,包括他的委托人,向债务人追债是一项正当权利。职业讨债人为委托人追债,从法律上讲,属民事代理行为,单纯从行为性质看不存在违法之处,如果在追债过程中既不危害对方人身安全,也不超越公民个人可以采用的措施,在法律上也很难挑他的毛病。” 但张坤同时表示,由于职业讨债整个行业没有一套完整的行业操作规范,讨债的方式五花八门,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没有可以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一旦讨债人采取过激行为,比如暴力伤害、绑架勒索等,就触犯了法律,“债权人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实现自己的债权 ,但在要钱的过程中很可能触犯债务人的其他权利。比如说,到别人家里放鞭炮,很可能是非法进入民宅;一直粘着债务人,影响其工作生活也违法;把债务人关在房间,限制人身自由,更是涉嫌非法拘禁。”山东永立律师事务所赵新伟律师也认为,职业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不能使用暴力或者侵犯他人隐私等,但这个度很难把握。 在采访中,也有律师和学者认为,职业讨债人的出现也是基于目前执行难的现状。我国大多数被执行人信用度差,法院执行庭采用的手段受着诸多局限,当事人才会通过这种方式清欠。A14~A15版文/图 记者 黄英帅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