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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朋友出头错打死他人 逃亡近4年后被抓

时间:2012-01-13 12: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晨报讯(记者 武新)尹某在歌厅挨打受伤,为了出口恶气,就指使朋友梁某对肇事者实施报复。梁某纠集他人前往大兴区旧宫镇一饭馆,寻找打伤尹某的肇事者,结果他们打错了人——砍死了饭馆老板、打伤了一名食客。案发后,梁某逃亡外地多年,被警方抓获归案。昨天,梁某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2007年5月6日,尹某与“海哥”等人在一家娱乐场所喝酒。尹某回忆说,其间,“海哥”带来的朋友刘某将其打伤。事发后,尹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当天,尹某给朋友梁某打来电话,说自己被人打了。梁某说,他随后在尹某开设的歌厅里,看到李某等人商量要去为尹某出气。不久,梁某接到高某的电话,说找到了打伤尹某的人,对方是个秃子。李某等人带上砍刀、木棍等,在高某的指引下,驾车前往大兴区旧宫镇一家饭馆。

  当天深夜,被害人张某正在这个家常菜饭馆吃饭。突然,李某等人举着刀、镐把冲了进来,对张某进行殴打。张某急得喊道:“你们打错人了,不是我啊!”可李某等人并没有停手,张某在慌乱中逃出了饭馆。

  在饭馆周围的商贩对办案人员说,该饭馆的老板姓高,是个光头,案发时,有多名男子冲进饭馆,他们手里都拿着家伙,饭馆里传出了砸东西的声音,后来这伙人跑出了饭馆,饭馆高老板被家人扶出来,身上流了很多血,高老板叨念说:“我没有得罪人啊。”后来,高老板因伤势严重身亡。而受伤的食客张某捡回一命。

  案发后,梁某逃亡外地。直到2011年7月,民警在辽宁铁岭一民房内将其抓获并押解回京。据了解,在梁某逃亡期间,他的同案犯均已被判刑,其中李某被判处死缓。

  在庭审中,梁某表示认罪。梁某的辩护人当庭出示一份民事调解协议。原来梁某的亲属已经代他赔偿被害人家属13万元,被害人家属表示对梁某予以谅解,他们撤回了对梁某的民事起诉。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梁某的家属对被害人家属做出了赔偿,双方已达成谅解,可以酌予对梁某从轻处罚。不过,办案检察官表示,“梁某当庭认罪态度不好,建议法院对梁某在有期徒刑12年至15年之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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