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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商贩为争客源杀害同行潜逃8年

时间:2012-01-27 14:3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在昌平区一家市场卖服装的辽宁男子董英库,因认为同行赵某抢走了自己的客源,而将对方扎死。董英库作案后潜逃到了东北地区,隐姓埋名靠打零工为生,事发近8年后才被警方抓获。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董英库无期徒刑。

  检方指控,2003年12月16日14时许,董英库在昌平区小汤山镇银街市场内经营服装时,认为同在市场内经营服装的赵某与其争抢客源,遂持尖刀猛刺赵某头部、肩部,致赵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董英库作案后于2011年7月15日被查获归案。

  董英库称,2002年冬天,他来小汤山卖服装。2003年10月过后,市场里来了好多卖皮货的,他的生意也被分流,收入受到影响。事发当天中午,董英库正在摊位上卖货,“我的摊位正对着市场大门,顾客一进门就可以看见我的货”,董英库说,然而在市场大门左侧摊位的赵某,一看见有人进来就吆喝着让客人去看自家的货。看到赵某这样截去他不少客户,董英库心里生气,到赵某的摊位上理论。两人没说几句就厮打了起来,“我当时打急了,从边上卖五金的摊位上拿了一把刀,扎了过去”。董英库说,扎完人后他跑到厕所洗了脸,并把刀扔进了垃圾堆里。因为害怕,他当即坐车到北京站,随后坐火车到了黑龙江。

  “我从一个小站下了火车,具体地址叫什么我也不知道”,董英库说,后来他一直在黑龙江附近的农村打工,干了有三年。到2007年左右,他一边干活一边往辽阳老家走。2010年7月份到了辽阳市,在建筑工地当小工。2011年7月15日他被抓获归案,当时他骑自己买的摩托车去上班,被民警查获。

  据了解,公安机关于2003年12月17日对此案立案侦查,董英库被公安机关上网登记为在逃人员。2011年7月15日上午8时30分,辽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骑一摩托车,形迹可疑,且无身份证和驾驶证,遂将该人带回大队审查,该人自称叫赵亮,经过反复询问和网上比对,查明该人叫董英库,是北京警方上网登记的在逃人员。2011年7月20日董英库被押解回京接受讯问。

  法院认为,董英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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