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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体检出乙肝入职申请被拒状告企业歧视

时间:2012-01-27 15:0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河南商报

  见习记者 张君瑞

  体检出乙肝“大三阳”后,入职申请被拒,河南小伙范启航认为这是用工单位的就业歧视。1月10日,他赴深圳,一纸诉状把深圳一家公司告上法庭,在该市南山区法院立案。对此,该用人单位回应,拒绝范启航就职是因为他“没有工作经验”。

  事件

  入职申请被拒因为有乙肝?

  去年9月3日,范启航向深圳海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洋王公司”)驻郑办事处投递了简历,应聘服务工程师(负责销售业务)一职,并顺利通过了两轮面试。

  9月4日,范启航接到海洋王公司驻郑办事处通知,到郑州一家体检中心,以个人名义体检,项目包括胸透和乙肝五项。

  范启航称,提交体检结果后,海洋王公司驻郑办事处王姓秘书以“工作较辛苦,担心影响其身体健康”为由,拒绝了他的入职请求。

  “我去年10月份就去郑州的法院起诉过,但法院说海洋王公司驻郑办事处在法律上没有主体资格,不能在郑州起诉,我只有到深圳去起诉了。”范启航说。

  “歧视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还说是为我的身体好,跑到深圳我也得讨个说法。”范启航认为,他被拒绝录用是因为乙肝。今年1月10日,范启航一纸诉状把海洋王公司告上法庭,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立案。

  范启航说,“我知道国家禁止入职体检乙肝五项,但求职的时候我们是很弱势的,只能听任雇主安排。明知海洋王公司变相检测乙肝五项,但还心存‘侥幸’。”

  回应

  拒绝录用是因为没有工作经验

  针对范启航所称“以乙肝为由拒绝录用”的说法,海洋王公司驻郑办事处负责人柯女士予以否认。

  昨日下午,柯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并不是因为他是“大三阳”就拒录他,而是因为他年龄太小,没有工作经验,“而且体检只是最后招聘的一个依据,体检之后我们还会有一个复试,这中间我们还要对其资料进行核实。”

  “我们对所有的员工都要求体检,但是体检不是为了招聘,而是因为公司有一项福利,只有了解员工的身体状况,我们才能提供相应的福利。比如给员工提供免费的乙肝疫苗等。”柯女士说。

  柯女士不解道,“自己生病了本来就应该去看病的,怎么还会想着工作呢?我知道‘小三阳’或者一般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会传染的,但他是‘大三阳’,处于发病期,会传染的。”

  对此,范启航并不领情,“不工作哪有钱看病?我是一名健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一切正常,以前比这更辛苦的活儿我都干过。”

  观点

  “乙肝歧视”难禁因违法成本低

  范启航的代理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庞琨律师称,我国法律已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中检测乙肝项目,并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含有乙肝项目的体检报告。

  他认为,海洋王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要求应聘者以个人名义体检并提供包括乙肝项目的体检报告,这种违法做法在劳动力市场并不少见。

  《深圳就业歧视调查报告》执笔人郭彬认为,近年来国家在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方面出台或修订了很多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但在其机构接到的乙肝歧视求助案件中,仍暴露出很多法律缺陷。

  郭彬说,比如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过低,当事人取证难,“被自愿体检”及各类的隐性歧视,用人单位尝试规避法律的现象越来越多,这对国家的法律政策完善是一个新的挑战。

  链接

  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据《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卫生部2006年9月2日)称,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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