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价值十万元摄像器材出租后失踪

时间:2012-01-27 15:0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 张太凌)近日,朝阳区现代城一公司的总经理何先生向朝阳警方报案称,自己价值10余万元的摄像器材出租后,现在器材连同租用它们的客户却“失踪”了。

  朝阳警方表示,已接到何先生报案,警方正在了解情况。

  出租者未收押金未签协议

  何先生介绍,今年1月8日,一位自称姓任的男子打来电话,说想租用一批器材用两天,并约定每天租金300元。1月9日晚8时,“任先生”带着员工陆先生来到公司,“对方验完机器后直接就拿走了”,因为器材都比较贵重,他认为索要几千块钱押金意义也不大,也没想到和对方签个协议,但留下了对方的二代身份证,并拍下了对方一段17秒的视频资料。

  视频中,“任先生”留着长发和小胡子,满面笑容。

  何先生称,对方离开后,他发现“任先生”留下的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视频中本人不一样。“当时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说自己身体发福造成的。”

  次日上午9时,何先生给“任先生”打电话联系,对方电话却关机。

  据了解,何先生出租的器材包括索尼高清摄像机一台、原装电池、存储卡、三角架及麦克风等,价值估计在10万元以上。

  “伙计”与“老板”相识仅一天

  1月10日中午,陪同“任先生”租器材的陆先生找到何先生,索要自己抵押的身份证。

  陆先生对记者说,他是一名影视动漫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曾在网上发了简历求职。“任先生”给他打了电话说,“他是做视频的,让我跟他做,每天给200元钱。”陆先生说,1月9日中午,他见到老板“任先生”。当晚,老板用他的身份证,带着他到何先生公司租器材。离开后,老板给了他200元,让他去找老板的一位朋友借设备。因联系不到这位朋友,他再联系老板时,老板手机关机。

  昨日,何先生接到昌平警方电话,得知自己“失踪”器材中的三角架,被遗弃于回龙观一带,器材上贴着公司标签使警方确定归属。

  朝阳警方昨天证实,已接到何先生摄像器材丢失的报案,正在了解相关情况。

|(01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