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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撬碎170多台轿车车窗行窃

时间:2012-02-15 23:4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法制周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通讯员 吕建 文/图

  在4个多月时间内,他们不分白天黑夜,几乎天天作案。来自警方的消息显示,一个以徐恒、李学生为核心的犯罪团伙,共撬碎170多台小轿车驾驶室车窗玻璃,从驾驶室盗窃高档烟酒、手提电脑及现金等合计价值20余万元。部分赃物销赃得币5万余元,损毁玻璃合计价值6万余元。

  所有案件均发生在湖南岳阳临湘市,临湘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多方走访,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于年前一举破获了该案,徐恒等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悉数落网。

  案件频发

  要了解这个犯罪团伙的犯案特点,有这样一组案例需要提及。

  2011年8月9日上午10时许,王国平(化名)将一台黑色的现代途胜小轿车停放在临湘市长安河边后,去了附近的一个茶楼。一个小时后,王国平准备驾车离开时,却发现汽车驾驶室右侧前玻璃被砸得粉碎,而他放在车上的挎包没了踪影。显然,盗贼正是冲着他的这个挎包而来的。王国平报案时称,他放在车上的劲霸牌黑色挎包内,装有现金8500元。事后,王国平修车又花了400多元。

  2011年9月6日晚上8时许,何平(化名)将一台雪佛兰乐驰型小轿车停于临湘市南正街其住宅楼下。次日早上7时多,他发现车的左后门玻璃被砸碎,车内一台价值3000多元的惠普牌10英寸手提电脑被盗。报案后,何平修车花了300多元。

  2011年10月21日中午12时,马刘(化名)将一台银灰色现代越野车停于临湘市长安河边某餐馆前。半个多小时后,马刘发现其车驾驶室前门右边玻璃被砸碎,车内的金利来牌棕色背包被盗,包内有现金3.8万余元。报案后,马刘修车又花了500多元。

  据临湘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样的案件,在案件被破获前几乎天天发生,不同的是,被砸车辆中被盗的财物有多有少,但共同的是,车辆内都有招贼的包。警方通过本报提醒广大驾驶人,下车后千万不要将包及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电脑等留放在车上,以免遭遇不测。

  小车砸盗案连续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临湘市政法委书记许永、公安局局长韩新根多次到临湘公安刑侦大队听取案情汇报,共商、制定侦查方案,并迅速成立以副局长刘木清为组长、刑侦大队民警为主要力量的“8·09”专案组,全力侦破系列砸车案。

  贼影憧憧

  专案组成立后,决定采取调查摸排、蹲点布控与技术破案同步交叉进行的侦查模式。

  一周后,案件侦查的“诸葛亮会”在临湘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举行。在这次会议上,经综合各路办案民警调查和现场勘查情况汇报,专案组基本认定临湘市区自8月以来发生的系列盗窃轿车驾驶室内财物案,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进一步分析后发现,这个系列案件呈现出典型的规律性和明显的作案特点。

  这些特点归纳为几点:一是作案工具以起子、铁锤、手电筒等为主;二是作案者年龄不大,估计在20岁左右;三是作案者每次作案人数不多,估计为2至3人左右且有明确分工,其中一人负责撬玻璃、一人负责从玻璃破碎的窗口钻入室内行盗,一人负责望风;四是作案时间不分白天黑夜,带有连续性的特点;五是作案者中可能有人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汽车修理业。临湘公安相关办案人员说,根据各案发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发现,作案者中至少有一人个子特别瘦小。

  会后,办案民警根据“诸葛亮会”上给案犯画的“像”,继续全方位展开侦查。

  2011年12月9日,侦破工作终于露出一丝曙光。

  这天上午8时许,郭叶(化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前一天晚上10时,他将一台黑色大众2000小轿车停于临湘市某宾馆停车场,9日早上7时发现驾驶室前右边玻璃被人敲碎,幸好车内没东西可盗,只是修理玻璃要几百元钱。

  贼影的再次出现令案件峰回路转。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招国率民警赶至案发地调取监控录像,但因安装的监控系统离作案现场较远,录像资料上显示的头像模糊,面目无法辨清,但可以认定系三人作案。作案者个子均较瘦,穿着时尚,动作敏捷,年龄在18岁左右。最后,刘招国指着视频上一个长得最瘦最矮、走路总是猫着腰的青年,对同事说:“这人有点像李学生”。

  李学生小名小黑,绰号“猴子”,现年17岁。2010年8月因盗窃,被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2011年7月刑满释放。

  侦查目标瞄准了李学生。

  民警通过调查,有人证实,2011年7月,李学生从监狱释放后从没回过家,没收入的他却总是与几个年龄相近的社会青年泡网吧、进洒楼、住宾馆。还有人证实,李学生与在临湘市某汽车修理店做学徒的徐恒关系“特铁”,二人行踪神出鬼没……

  徐恒,男,现年18岁,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在临湘市某汽车修理店当学徒;2011年8月初,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吵了一大架后从此没回过家……

  综合分析,专案组认为李学生、徐恒作案的可能性很大,遂开始围绕此两人进行更加严密的调查。

  2011年12月28日凌晨,民警得到李学生在临湘市城东区作案的重要情报。凌晨1时30分,李学生与欧书、李修兵正对公路边一台的士车实施犯罪行为时,被民警发现并抓获归案。2011年12月28日晚,办案民警再次获取了徐恒在临湘市城西区活动的信息。当晚11时许,刑侦大队长沈家文、副大队长刘招国率民警在临湘市某商场边,将犯罪嫌疑人徐恒、刘冷抓获归案。

  最后一名团伙成员李凯于2012年1月4日被民警抓获归案。

  民警通过对徐恒、李学生等6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审讯。他们先后交代了自已的犯罪事实。

  “爆玻璃”盗窃

  警方通过审讯得知,1993年7月出生的徐恒是该系列犯罪案中的核心人物,也是该团伙中年龄最大者。作案前,徐恒为打发无聊时光,每天在网吧玩游戏,后结识了李学生。两个臭味相投的小青年到一起后形影不离,身上的钱也合在一起用。不久,二人身上的钱玩得所剩无几。

  8月初的一天,李学生突然提出盗窃搞钱,这时,徐恒朝李学生一打量,突然起了歪点子。他想到自己在修理店做学徒时,师傅教他为别人车辆换玻璃的技术,觉得自己找到了“致富路”。于是,他对李学生说:“‘猴子’老弟,看你这身段,是个‘钻窗’的好料子,日后,我们俩一起去‘爆玻璃’捞大钱。”

  “爆玻璃”是徐恒对同伙说的黑话,具体做法是:由徐恒用一把起子从汽车车门窗户玻璃顶端插入窗户缝内,然后,慢慢的往下撬碎玻璃。其同伙再将碎玻璃从车内扯出来。然后由一个个子瘦小的同伙从撬碎玻璃的汽车车窗口爬进去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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