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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称贩婴为圆乡里儿女双全梦

时间:2012-02-17 10:1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刘启路

  阅读提示

  来自云南的刘黑子(文中均系化名),通过买来贫困人家的孩子,再经中间人转卖,两年内贩卖多名婴儿。后经举报,警方顺线追查,一举捣毁了这个贩卖婴儿的特大团伙,3名贩卖婴儿的上下线犯罪人员被抓获。2011年7月,刘黑子等3人被法院判刑。

  随着这起贩婴团伙的覆灭,警方又查获刘黑子的妻子曾参与倒卖婴儿,昨日,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将曾陪丈夫刘黑子在郑州贩卖儿童的曾晓霞,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提起公诉。

  想挣大钱

  他跟随人贩子走上贩婴路

  32岁的刘黑子是云南巧县人,靠打零工生活,想发财的他就打起了“做小孩子生意”的主意。在云南当地,一些贫困家庭生了孩子养不起,就将孩子卖出去。

  2008年初,刘黑子在西昌市认识了“做小孩子生意”的“木姐”(正在侦查中),表示想跟着她做事,“木姐”同意了。

  2008年4月份,刘黑子跟着“木姐”参与第一次贩婴,他们抱着一个用红毯子裹着的婴儿,坐火车前往郑州。到郑州后,在一家儿童医院,刘黑子见到了前来“接应”他们的陈保玲。和“木姐”一样,陈保玲也是做“小孩子生意”的,他在“木姐”和买主之间充当中介。

  陈保玲一个电话,一个买家很快来到。买家先单独查验婴儿,然后又把婴儿抱到医院检查身体。第二天中午,孩子体检一切正常,买家给他们送来了厚厚一沓钱。

  “第一次跟着‘木姐’‘认路’,我也不好意思问她要工钱,也不便问她孩子卖了多少钱。”刘黑子说,从陈保玲家离开的时候,“木姐”对陈保玲说,刘黑子是她的老公,以后送小孩,由刘黑子直接和她联系就行了。从此,刘黑子就开始单独给陈保玲“供货”。有次来郑州做“买卖”,刘黑子还带着他妻子曾晓霞一同参与。

  花钱买儿

  人贩子被他夸成“好心人”

  陈保玲在当地名气很大,四邻八乡都知道她本事大,能让云南、四川等地做“小孩子生意”的人送“货”上门。所以,谁家不会生育,谁家想儿女双全,都会通过各种关系联系陈保玲,陈保玲一般都有求必应,且先“验货”后收钱,充分赢得了“顾客”信任。正是如此,陈保玲的生意一直很好。很多客户都对陈保玲心存感激,觉得她是个“好心人”。

  已经40多岁的王小四与妻子生有两女。为了传宗接代,王小四决定抱养个男孩。通过亲戚介绍,王小四找到陈保玲。陈保玲说有个还没满月的男孩,给王小四开价3.8万元。

  “孩子圆脸,大眼,长得可好了。有了儿子,我心里舒坦多了。”王小四从陈保玲那买走了孩子,终于满足了心愿,还给孩子取名“王高兴”。同时,他十分感激陈保玲,逢人便夸陈是个“热心人”。至于陈保玲是从哪儿“弄”的孩子,犯不犯法,王小四没有想过。

  从买到卖

  她“成人之美”也开始贩婴

  李五妮也是陈保玲的一名客户。十几年前,李五妮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因产后大出血丧失了生育能力。看到亲戚邻居家都有两三个孩子,儿女双全,生活美满,李五妮十分羡慕。

  为了满足有个男孩的心愿,李五妮打算花钱买个儿子,她去找陈保玲帮忙。

  20天后,陈保玲给李五妮打电话,说有个刚出生没几天的男孩,要价2.8万元,让她去抱。随后,李五妮又通过关系,给买来的儿子上了户口。

  有了儿子,李五妮满足的同时,也对“做小孩子”生意有了想法,“这钱挣得真容易,打个电话,当当中间人,就有几千块的收入”。

  后来,李五妮在陈保玲家认识了刘黑子,互留了手机号后,与刘黑子开始了“业务”往来。至此,李五妮接连从刘黑子手中买来孩子,再转卖他人。至案发,她共贩卖婴儿5次4人。

  对于自己的行为,李五妮认为是“成人之美”,“既落了人情,又能挣个小钱”。

  不服判决

  他们称帮人圆了“儿女双全”梦

  2010年5月11日,经群众举报,陈保玲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刘黑子、李五妮也悉数归案。经审讯,几人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供述,两年内,刘黑子贩卖婴儿多名,大的不过几十天,小的刚刚出生两三天。而陈保玲从2003年起,8年内通过各种渠道购买婴儿再转手卖出十几次,其中9个男婴、5个女婴分别被她以几千元到几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一些村民。

  2011年7月,经法院审理,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陈保玲无期徒刑、判处刘黑子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李五妮有期徒刑十一年,陈保玲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陈保玲声称自己并不全是为了赚钱。在他们当地,有严重的“儿女双全”、“养儿防老”、“女儿是父母的贴身小棉袄”等旧思想。没有男孩是“大绝户头”,没有女孩是“小绝户头”,只有儿女齐全,才是圆满。甚至有些人家一儿一女还嫌人丁不旺,瞅机会还想再抱养一个。正是这些现象,才为他们贩卖婴儿提供了广阔市场。

  刘黑子则说:“在我们那儿,有人穷得连肚子都吃不饱,更别说养孩子了。倒不如给他们的孩子找个好人家,还能给家里带来收入。”

  2011年9月,陈保玲等人的上诉被驳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处境尴尬

  检方认为对买方家庭打击不够

  随着犯罪分子的落网,被贩卖婴儿的下落逐一落实。随之,也产生了新的问题,这些被父母卖掉的孩子何去何从?

  “找到他们亲生父母的可能性很小。他们卖孩子,我们买孩子,只说价钱,其他的都不问。”已在服刑的刘黑子回忆,“有次去抱一个小孩,孩子还在吃奶。看见钱,做母亲的立即把奶头从孩子嘴中抽出,接过钱,一句话都不说,扭头就走。”

  “亲生父母认领的希望渺茫,把孩子送到孤儿院又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一名参与解救被拐婴儿的公安民警说,继续生活在买主家里,可能是这些孩子的最好归宿。事实上,大多被拐孩子被解救后仍然生活在买主家里。今年6月,山东聊城警方解救的29名被拐婴儿,因为无法找到亲生父母,只能继续寄养在买主家里,等待未知的命运。

  贩婴猖獗

  被解救孩子还要生活在买主家

  同时,收买儿童的犯罪成本较低,刑法规定不虐待被买儿童、也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为此,作为打拐行动的主要职责部门,公安部曾下发方案指出,“对于暂未找到亲生父母的来历不明儿童,可责令买主继续抚养,并告知不得虐待、转卖,待找到其亲生父母后无条件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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