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游戏和通信软件,诈骗他人财物达19万余元。3月5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青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李青通过网络游戏“QQ幻想世界”在网络上结识了被害人朱某。经过二年的网络QQ和手机联系,在取得朱某的信任后,2012年3、4月间,其虚构自己过生日、与母亲吵架摔坏笔记本电脑、借路费等事实,多次欺骗朱某,骗得人民币合计9200元及“戴尔”黑色笔记本电脑一台、上网卡和“三星”移动硬盘各一个。笔记本电脑、上网卡、“三星”移动硬盘被其以800元卖掉。 2011年2、3月间,被告人李青通过网络游戏“QQ幻想世界”在网络上结识了被害人钱某,俩人用网络QQ和手机保持联系。之后,其以建立恋爱关系骗取钱家乐的信任后,虚构自己在九江旅游没有了路费、中央军委的干爹帮忙接了个工程没钱送礼、母亲赌博输钱、父亲患骨癌、自己患白血病等事实,多次欺骗钱某,骗得人民币合计141400元。 2011年8月下旬,被告人李青通过世纪佳缘网站网上认识了被害人何某,其隐瞒真实身份,用二个QQ号和手机与何某保持联系。其谎称,将在德国的“表姐欧阳芯蕊”介绍给何某。在取得何某的信任后,自2012年2月以来,被告人李青先后虚构自己从江苏宜兴到江西九江需要路费、“表姐”的奶奶被车撞住院、自己垫付了“表姐”奶奶的医疗费、在德国的“表姐”银行卡掉了、“表姐”在德国患了阑尾炎、“表姐”回国没有路费等事实,多次欺骗何某,骗得人民币合计402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其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先后多次骗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依法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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