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麻将输了钱,于是趁牌友不备将其钱包偷走,并将钱包藏于自家门前树下,在被证实盗窃后,与牌友一同前往树下取钱,但此时钱包却已不翼而飞。2013年2月27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对刘薇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刘薇今年25岁,大专毕业后一直无固定职业,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开始到麻将馆打麻将,慢慢地便结识了牌友张远。2012年12月15日晚上,刘薇又到该麻将馆内打麻将,因手气不好一直输钱,在此期间,刘薇发现同桌的张远将赢来的钱都塞在桌旁的钱包里,鼓鼓的钱包让输钱的刘薇很是眼红。临近晚上12点,牌局散场,刘薇趁张远不注意,将其包内的钱包拿走。钱包内有现金2100元及购物卡、医疗保险卡、住户公积金卡、中国银行卡等物品。盗走钱包后,因怕事情败露张远会到自己家中寻找,刘薇便将钱包藏在家门口一棵树下便回家了。当晚,张远发现钱包被盗后,与在场牌友一同回忆,认为刘薇嫌疑最大,遂打电话向其询问,但刘薇坚决否认,张远随即报案。第二天早上,张远找到麻将馆门外的一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刘薇出门时手里的确拿着个类似于被盗的钱包,此时,刘薇才承认是自己顺手牵羊。坦白承认后,刘薇便同张远一同到树下取钱包,但当两人到达树下时发现钱包早已“人间蒸发”。双方协商后,刘薇同意赔偿张远的损失,但检察院认为刘薇已经构成犯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刘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刘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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