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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交警“高压态势”落实客货运安全责任制

时间:2011-10-14 10:2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李国防 袁峰)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原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逐步建立完善客运车辆长效管理机制,保持“高压态势”落实客货运安全责任制,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一、重点加强主要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建立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制度
    外勤民警实行定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客运车辆途径线路,尤其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路段的巡逻密度。重点加强省道S311、S310、S229等主要道路和城区主要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对过往7座以上车辆实行严查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开辟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局面。 

    二、积极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集中教育,教育驾驶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抓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契机,定期安排民警到辖区5个客货运企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集中教育,通报近期各地客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汲取事故教训,学习上级有关加强客车管理的新要求,要求驾驶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要求客运企业要坚持做到安全教育常抓、车辆安全常检、事故警钟常鸣。

    三、对所有客运车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客运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联合运管部门对所有客运车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制动、方向、灯光系统、GPS定位以及轮胎磨损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及时整改,对于安全技术性能明显不良,灭火器等必备的安全设施不全或失效的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始终保持客运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四、始终保持客运车辆严管的高压态势,对驾驶员该拘留的坚决予以拘留
    依法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坚持做到未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不放行,未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未教育司乘人员不放行。对发现同一客运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接通告其相关客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整改,对驾驶员该拘留的坚决予以拘留,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客运车辆长效管理机制。 

    五、严格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监督,监督客运企业、车主、把好车辆日检关、出站关
    组织民警不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监督,随时检查客运单位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根据车辆源头化管理的要求,及时掌握驾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的车牌和车型、年检和年审情况、所有权关系、肇事和违法记录情况,并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引导,同时监督客运企业、车主、把好车辆日检关、出站关,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责任编辑:邱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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