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闪立 张军)为进一步加大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力度,确保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新乡县交警大队根据公安部执法规范化、交通管理信息化和建立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的部署,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通过找准工作重点,满足多方需求,拓展应用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安全保障等环节,加强了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关联共享和综合利用,不断增强了服务群众的能力,全面推进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建设工作。截止9月7日,大队共进行台帐采集583条,采集违法处理信息1732条,进行属地信息更新241条。
一、严格信息标准,规范信息采集。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信息一体化”的要求,新乡县交警大队在各科室中队设立了信息专管员,专职进行信息录入和日常维护等基础工作,实现了信息查询、执法办案、执法告知、台帐管理、属地化管理等交通管理信息的应采必采、应录尽录,使“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工作贯穿于每位民警日常工作的始终。同时,大队还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要求,建立了信息采集录入“三级把关”责任制,即由基层民警把好源头关、部门领导把好检查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每天审核领导对部门采集录入的信息进行层层检查审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垃圾信息录入系统,确保了进入“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各种交通管理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9月7日以来,大队共进行台帐采集583条。采集违法处理信息1732条,其中简易程序985条,进行属地信息更新241条,其中机动车信息192条,驾驶员信息49条。
二、满足基层需要,搭建应用平台。一是深入基层指导。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交警队伍整体信息化工作水平,大队根据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结合大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度,由大队科技办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计划、分批次先后深入基层工作一线,采取现场处理问题、答疑解惑、操作指导等方式,将基层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服务落实到实处,受到了基层民警好评。二是召开协调推进会。定期召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会,由大队业务部门通过开发或应用的软件相关材料、简报、系统演示等方式,汇报大队自行开发或应用的拓展及扩充版、统一版软件在日常应用中的效果和存在问题,研讨解决问题方案,推进日常工作信息化应用。三是开展针对性调研。为了适应新版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的需要,大队会同科技中队骨干对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应用及工作方案进行了研讨,探讨导入数据及今后对各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使之提供接口与交警队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的可行性;本着提高车管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到旧车交易市场,通过走访群众、询问查验岗及受理岗民警、观看现场操作等方式对新车注册和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流程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业务流程调整及对应的检测软件修改。
三、深化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根据辖区实际,组织全体民警积极参与和协作,进一步细化应用职责,明确岗位分工,明确步骤、措施和时限,养成“时时查数据,事事上平台”的工作习惯。一是利用综合查询功能。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快速便捷地检索、查询各类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事故、违法记分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基础信息应用功能。加大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重点道路、重点机动车、重点驾驶人、客运线路、公路危险路段等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及时掌握辖区各类交通因素,科学分析交通状况,研判事故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三是充分发挥执法告知和信息通报功能。对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人的违法未处理、非现场违法、未年检等信息进行及时通报。四是充分发挥路况(气象)信息员和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功能。信息员和协管员要将收集到的道路障碍、恶劣天气以及交通事故和其他突发交通事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确保辖区道路24小时不失控。五是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每日完成巡逻执勤工作台帐、五进宣传工作台帐、接处警工作台帐。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为积极推进“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应用和推广,大队将“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应用推广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始终坚持奖惩与考核挂钩。同时,为有效保障公安警务信息化的健康发展,规范信息平台的操作和应用,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从信息平台采集、录入、更新、维护、使用、管理等基础环节入手,专门制定了《新乡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队信息平台使用暂行规定》、《交警队信息平台信息录入规范》、《信息采集录用分工负责制度》、《信息专管员制度》8项规章制度,使信息录入、信息支持、资源共享、信息反馈及案件受理等各个环节均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信息平台建设应用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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