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张驰 通讯员 崔川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公安分局在新年工作伊始,提出七项严禁,严明警纪警规、加强廉洁自律。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警务纪律,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警务秘密;二是严禁杜绝散漫、拖拉、不按规定着装、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四是严禁参与赌博、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携枪饮酒等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五是严禁对上门办事的群众“冷、硬、横、推、拖”;六是严禁出警不及时、处警不得力、取证不规范等;七是严禁在交通管理中乱处滥罚; 为确保令行静止,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公安分局同时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查实,一律予以问责追究;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纪律处分。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