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通讯员 奚宫轩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实行“双聘”制改革一年以来,公安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2012年,该分局社区接报治安、刑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1.1%和7.8%,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84起,破案率同比上升了3.47%。 “双聘”制是指所队副职干部聘任制、普通民警聘用制。为解决基层派出所长无人事安排权,少数警员怕麻烦、更怕惹事端,成为慵警、懒警、太平警的状况,高新区公安分局决定在全局推行以“双聘”制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由各派出所、大队集体讨论,对有意聘用的民警,签署并发放聘书;未收到聘书的民警,轮至分局参加“双聘”,填报两个与原单位平行的意向单位。意向单位有明确聘用意向的,经分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成功;无意向聘用的,该民警即落聘。 据介绍,“双聘制”实施后,增强了民警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出现了比着干、抢着干、主动干、节假日不休息坚持干的良好工作氛围。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