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仕明 韩宇 去年5月,辽宁省喀左县公安局大城子派出所为全镇8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了专用警用电瓶车,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警务工作前移,辖区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倍增。这在省内开创了警用电瓶车进社区的先河。 民警通过警用电瓶车每天沉入社区,及时发现并处置警情。2012年10月12日10时许,民警在一小区清查小饭桌时发现一栋居民楼前挤满了群众,上前询问得知楼上一名女子吞食了大量药品自杀。在120急救车还未赶到的情况下,民警立即将自杀女子抬上警用电瓶车送往医院急救。因抢救及时,挽救了自杀女子的生命。 2012年10月17日13时许,在大城子镇四小学门口,孙某某、刘某二人酒后无故到四小学门口滋事。正在辖区驾驶警用电瓶车巡逻的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了违法犯罪行为,将其控制,保障了学生及家长的安全。 警用电瓶车还在消防管理中发挥了作用,配备警用电瓶车至今,辖区火灾事故发案率为零。2012年11月7日18时许,民警驾电瓶车例行巡逻时,发现小城子村五组的山上有浓烟冒出,赶到冒烟地点后发现,一名男子在烤一只捡来的死狗。此处距离山脚下的几十栋大棚很近,民警果断制止了该男子的行为,将火熄灭,隐患被消灭在萌芽中。本报沈阳2月18日电 来源: 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