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宁德(福建) 3月5日电 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刘永明 唐海波 5日从福建省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日前,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为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三等功。这是该支队被中共宁德市委、市政府授予“闽东卫士”荣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据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苏作琴介绍,近年来,该支队致力于打造现代化的闽东公安消防铁军,立足“灭大火、打大仗”的实战需求,着力强化部队灭火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先后成功完成了台风、洪灾、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氨气泄露等一大批急、难、险、重救援任务,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尤其是该支队先后科学处置了2011年“12·14”蕉城区锦福商城大火、2012年“4·24”古田山体滑坡事故和“6·20”沈海高速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灭火救援任务,成功营救遇险人员100余名,妥善转移群众230余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