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浙江日报 核心提示: 情人、司机、亲属……如果细究一些腐败案件,往往会发现,贪官背后隐藏着这么一群人。为保自身安全,一些贪官利用“身边人”来经手受贿,这也演变成一种新型受贿形式利用影响力受贿。 前不久,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的妻子戚继秋走上了宁波中院的被告席,她被指控接受杭州南源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的请托,让时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的许迈永帮忙解决该公司“公元大厦”项目用地拆迁事项。 “官太太”戚继秋正是利用丈夫许迈永的影响力和职权涉嫌受贿、洗钱。“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个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新罪名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影响力, 也值大钱 省公路管理局建设处原副处长周某,和他的两个“男朋友”站在了龙泉法院的被告席上。这两个“男朋友”,一个姓何,案发前是杭宁高速管委会驾驶员;一个姓邱,案发前是杭宁高速管委会职员。 周某曾担任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杭宁高速公路二期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等职。 和一般人不同的是,年过半百的周某,有“断袖之癖”,他和这两个“男朋友”之间,自然关系也不一样。于是,如何设法给情人点“实惠”和好处,也是周某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周的办法很简单:他不给钱,而是透露“秘密”。 高速公路建设,要想中标,标底信息很关键。周某是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他自然知道这些关键信息。有一次,周某把一个标段的标底,告诉了何某。 何某把这个信息,泄露给一家道路建筑公司,借这条信息,他一下子拿了20万的“好处费”。 不久之后,周某又另结新欢,换了个“男朋友”。这人当年只有20岁,姓邱。与此同时,周某也换了岗位省公路管理局建设处副处长、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组长。 “男朋友”年轻,周某更在意一点,也上心一点。因为周某的“照顾”,2009年9月,邱某把一些“业务”交给杭州某公司,轻轻松松收了6.2万元。 周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和周某长期保持同性恋情人关系的何某、邱某,也因涉嫌受贿罪被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定,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何某和邱某则是利用周某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也应以受贿论处。(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