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也要退 路面执勤的交警呼吸尾气,享受“污染费”。这一次,“污染费”也在清退之列 复旦大学副教授孙琳曾专门调查过中国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300多项。调查显示,在武汉,超出中央要求范围发放的津补贴名目很多,个别单位一个部门内部超出国家要求发放的津补贴13种。 据记者调查,武汉市一市直部门被要求清退的津补贴共有:考核优秀奖5.67万元,年度考核奖72万元,社保考核奖299.72万元,征管考核奖326.36万元,财政征收奖22.1万元,残保征收奖10.95万元,社保压欠奖10.95万元,组织收入奖33.43万元,“五一劳动奖状”称号奖40.5万元,绿化奖60.5万元,征管系统上线奖11.2万元,两型机关先进奖6.9万元,综合治理奖8.95万元。 宋卫斌介绍,武汉市教育局被要求退还的津补贴名目,包含普法先进奖、第13个月的工资、绩效管理等。他说该局主要是绩效管理方面超发了,按照文件规定是发2000元,“我们超发了,是按两个月的工资发的”。 “以后,加班费也不能发了。”宋卫斌说,他认为武汉市交警“更冤”。“在路面执勤的交警每天呼吸大量汽车尾气,享受一定的‘污染费’,这一次,‘污染费’被认定为未按规定发放的津补贴。” 4月21日,李美田说,他近3年多次被评为信访先进等荣誉称号所发的奖金,也在清理之列。 部分是政府批准 部分超规定的津补贴是地方政府自己批准的 在被清理的各类津补贴中,武汉多名官员指出,相当部分都是经过地方政府批准发放的。 4月28日,一名知情官员介绍,清理工作开始后,武汉市一家市直单位觉得所发津贴都是政府批准的,还特意给市相关主管领导写了一个报告,希望得到“照顾”。 这份报告称,该局所发的“征管考核奖”和“社保征收奖”,人均每月600元左右,是2005年经武汉市领导批准并报“市阳光收入工程领导小组”备案保留的。 此外,根据该报告,该局发放的组织收入奖、财政征收奖、残保金征收奖等均有市领导批示,并按收入指标挂钩,按征收实额考核发放,属于市政府对该局税费征收完成情况的工作性奖励。而人均3000元的“五一劳动奖”、每人1000元的“征管系统上线奖”、每人600元的“两型机关先进奖”等,都有按相关中央、地方政策发放的。 该局在报告中申请允许逐步分期退还多发的津补贴,并保留和完善绩效考核奖励,以“保护、爱护、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有的公务员希望不退款,有的称该退多少退多少 “这些钱发给个人后,经济条件不好的已经花掉了。现在要他们退出来,不少人会觉得经济压力很大。”李美田称。 考虑到部分公务员家庭经济困难,武汉市一些部门争取到了分期退还的政策。按照计划,第一批需先退还30%。 李美田认为,规范公务员的收入是应该的,但是不是可以考虑既往不咎,不该发的以后坚决不发就行了。宋卫斌也表示,今后会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来,文件没规定能发的,坚决不发,加班费也不能发。 武汉市城管局副巡视员张汉明对清退的态度是,此事是市里整体要求,不是一个人、一家单位的事,没什么好说,他们要求退多少就退多少。 也有观点认为,清理行动会影响工作积极性。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叶光明撰文称,收入下降影响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势必危及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据新京报 多发的钱从哪里来? 专家称来源多为预算外收入 各单位多发的津补贴钱来自哪里?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各地滥发津补贴的资金来源,基本是预算外资金。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明生向媒体介绍,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预算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占全部预算外资金的近70%。各种行政收费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安、建设、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曾指出:为多发津贴补贴,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加剧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直接导致政府职能异化和公务员角色错位。 据介绍,2005年实行“阳光收入”后,各部门收支两条线,但仍有部分收费按比例返还到各单位作为办公经费,且上缴的收费越多返还得越多。“小金库”的清查情况,也不太透明。 一份新华社撰写的《武汉市投资环境问题及对策分析》报告称,武汉行政收费多已经在社会各界形成普遍共识,“路桥费多而杂、人为设置‘罚款陷阱’等现象大量存在”。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指出,预算外收入失控,是造成公务员奖金津贴补贴发放失控的原因之一。 陈明生则建议,应将现有工资外津贴补贴尽快全面清理,实行公开透明的津贴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在不突破规定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则,同一地区同类人员保持大体相当的津贴补贴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