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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窗内度余生 公安局长如何一步步沦为阶下囚?(2)

时间:2011-07-02 14:0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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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强的家位于茂名茂港区福华横街118号。2009年之前,杨强把现金藏在家中,1013万元分装在七个纸箱里。涂峰 摄 

  以案谋私 借办案之名受贿5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并经法院查明,杨强、陈奕富、郑光还伙同其他干警,利用职务之便,在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侦办案件的过程中,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家属的贿赂:

  2006年,谢建雄与李振刚发生民事纠纷。2007年10月9日,茂港公安分局以谢建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而对其进行侦查。此后的2008年至2009年间,杨强先后收受李振刚的现金合计43万元。

  2009年3月,在经侦大队侦办钟祝宽、罗永丰、刘伟玉等三件诈骗案过程中,杨强和陈奕富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被告人家属的贿赂3万元和1.3万元。事后,钟祝宽被释放,罗永丰和刘伟玉被取保候审。

  2009年6月,在吸毒人员林裕禄被强制隔离戒毒的过程中,陈奕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000元。事后,林裕禄被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

  据统计,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杨强至少三次共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的现金50万元。而另一主要角色陈奕富,也因此被茂名市中级法院以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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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茂港区公安机关召开2008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杨强出席。南都供图

  ■ 链接

  五名被告 刑罚档案

  杨强 男,1957年出生于广东信宜,研究生文化,原中共茂名市茂港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茂名公安局茂港分局局长(副处级)。审理中,杨强对其折合8238953.78元人民币及824349.08元港币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奕富 男,1968年出生于茂名市茂南区,大专文化,原茂名公安局茂港分局副局长(副科级)。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李国恩 男,1979年出生于茂名市茂港区,大专文化,原茂名公安局茂港分局禁毒大队指导员(正股级)、扫除“黄赌毒”专业队负责人。因犯受贿罪、行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郑光 男,1972年出生于茂名市茂南区,高中文化,原茂名市茂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因犯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被告单位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羊角派出所 无罪(2003年9月至2007年11月,陈奕富任该所所长)。

  (董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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