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8年,中央就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明确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然而,最近(陕西)汉中市略阳县的一些村民却向我们《今日点击》栏目反映,他们承包的耕地被村上的干部强行霸占达10年之久,他们虽多方奔走想要回自己的承包地,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邻村村长怎能强行承包本村村民耕地 根据群众反映,记者来到略阳县郭镇杨家岭村堡子沟小组,这是一个仅有10户人家的自然村小组。村民们告诉记者,如今他们成了失地农民,而原来他们不仅有自己的承包地,而且还有承包合同。 记者:你家一共有几亩地? 村民:我家有20亩地。 记者:一直种着? 村民:一直种着。我们家有3口人,16亩地。 采访中,村民纷纷拿出他们的土地承包合同给记者看,记者看到,这些承包合同是国家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合同文本。村民们所承包的土地,从1999年到2028年,期限30年。 记者:你从什么时候起不种了? 村民:从2001年的下半年就不让种了,我把麦割了就不要种了。 记者:谁不让你种了? 村民:就是郭朝林不要种了。 记者:郭朝林是谁? 村民:郭朝林是郭镇街村的村长。 记者:还不是你们村的? 村民:不是我们村的。 记者:不是你们村的?他凭啥不叫你们种地? 村民:他跟我们村的老干部互相勾结弄出去的。 村民们说,他们种的好好的地,到了2001年,有一个叫郭朝林的人不让他们种了。说自己已经是这块土地的承包人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那么,杨家岭的村干部是咋样从村民手中弄走土地的呢? 村民:我问他说,我种的麦子马上就成功了,马上就要收割了,我的地他为啥要去栽树? 记者:人家怎么回答你? 村民:他说你们已经搬迁了,你们的地村上已经给郭朝林承包了。 记者:你们搬迁后搬到哪里了? 村民:我们就从本村搬到本村了。 记者:搬迁后给你重新划地了没有? 村民:没有没有。 村民们告诉记者,自从2001年,村干部强行将他们的承包地给郭朝林后,他们就失去了口粮田,许多人只好四处打工,用赚来的钱维持生活。 记者:你们吃粮食怎么办? 村民:吃粮食我就打了几年工,打的是没办法了,跟着娃生活,我今年都66岁,打工都没人要,现在没有生活来源。 《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按照这一规定,他们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该土地的使用权仍归他们所有,而且享有30年不变的承包权。按照这一政策,这些承包地如果符合退耕还林条件,其承包主体还是这些原承包土地的村民。可是,这位村主任却利用退耕还林的机会,将这些土地转包到自己名下,目的就是看中了退耕还林的补助款。 记者:国家政策要退耕还林。 高少军:哦。 记者:难道他们不会退耕还林? 高少军:你把你这关了,关了关了。(用手拉扯摄像机。。。。。。。) 随后,记者从略阳县检察院了解到,高少军、郭朝林伙同县林业局干部弄虚作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款问题,已经被略阳县反贪局以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国家规定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就是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但在略阳这一政策在个别村干部手里却成了敛财工具?据了解,这些失地农民已经为此奔波了10年,我们不知道他们还要奔波多久才能要回属于他们的土地?(孙增胜 王珺) 既然土地承包合同并没有到期,村民们也没有搬迁出村子,杨家岭村的村干部为什么就敢私自把这些村民的耕地强行转包给别人呢? 在村民们的指引下,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杨家岭村的原村支书张学富。 张学富:当时是农业税任务大得很,他们交不起农业税,他们就不愿意要地了,不交农业税也不要地了。 记者:是他们不愿意要了? 村民:哦。 村民:没有那话,没有那话。 记者:你们村人当时愿意要地吗? 村民:人家都要地,都要地,那些农民一直找他要地。 村民:我们当然想种地,农民没地种怎么生存呢。 在村民的反问下,张学富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记者:现在看来你们错了 张学富:原来政策不甚了解,因为这个学习都差么,村上各方面都比较粗糙不细致,按现在的话原来的工作不细致,肯定会有一些问题。 记者:现在怎么办 张学富:现在错了,改嘛。 记者:咋改? 张学富:错了,按上面执法部门处理嘛。 村民们说,郭朝林从村干部手里承包走他们的土地后,就进行了退耕还林,每年按照地亩数领取着国家的退耕还林款。一亩地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是210元,290多亩地一年的补助款就是6万元。而郭朝林承包这些地一年仅仅只需花500元。(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