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南航原高管受贿170万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时间:2011-10-14 10: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17日,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航”)运力网络部原总经理陈光辉受贿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公诉人此前指控,陈光辉在2008年至2009年间,利用主管南航及其下属公司航线经营权及航班计划编排、申请等职务便利,为广东省湛江经济开发区日美航空服务代理公司(下称“日美公司”)承包相关航线及申请航班时刻等业务提供帮助,分4次收受日美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70万元。

  指控还显示,2009年,陈光辉又为广州市白云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白云公司”)申请常德至北京往返航线、航班时刻提供帮助,于2010年6月2日收受白云公司总经理胡某行贿的人民币150万元。据了解,这150万元人民币被放置在密封的茅台酒箱中,陈光辉在此前开庭时曾辩称他并不知道箱中是钱。

  17日,广州中院一审认为,陈光辉受贿170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对于茅台酒箱中藏有150万元的受贿指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陈光辉事先知道箱中是贿赂款,因此不予认定。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