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31日,未等关照就发货 网购卖家诉快递

时间:2013-07-19 06:07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两边约定被告需守候原告的传真关照方可放货,原告委托被告某快递公司运输9台条记本电脑给客户詹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5月31日9:30,哀求判令被告返还9台条记本电脑及相干用度,原告是专营贩卖电子产物的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某科技公司称,案外人詹某通过QQ与原告接洽, 来历:中王法院网 ,要求购置9台某品牌条记本电脑。

现因被告的不按指示放货的违约举动造成原告9台电脑货款无法收回,并包袱本案诉讼用度,故原汇报至法院。

两边在QQ上约定了电脑的单价与型号,2012年9月11日,同日,如故放货给案外人王某,敬请存眷,但被告在未收到原告传真的环境下。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