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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原安监局长涉嫌贪污受贿被公诉

时间:2013-08-03 22:23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身为安监局局长,邵明华在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与他人合伙私分、虚报个人支出等手段,23次贪污17万余元;还先后24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约9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

  《法制日报》记者27日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江苏省涟水县安监局原局长邵明华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提起公诉。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局长真正做到了“以公为家”,不但自己和家属外出旅游的费用由单位“报销”,就连自己购买衣物、皮鞋,甚至家庭电费都由单位埋单。

  新官上任换房又换衣

  现年47岁的邵明华是江苏涟水人,2008年9月调任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在调任安监局即将走马上任之时,邵明华认为自己在县城的老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考虑置办一套与自己的身份地位相“适应”的房产。2008年9月,几经比较,他看中了与县政府仅一路之隔的一个小区。好位置当然好价钱,购房款还差一点,他想到了建筑商成某。

  得益于邵明华的关照,成某在涟水县南禄乡做了不少道路工程,赚了不少钱。接到邵明华要借5万元的电话,成某没有犹豫,很快就从银行提了5万元送上门。

  俗话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有了新房子,邵明华又考虑改变一下形象,提升一下穿着档次,不能让人觉得土气。2008年11月的一个周末,这位新任局长顾不上休息,驱车赶往30多公里外的市区购买了2340元的衣物,并暗示驾驶员以接待用烟酒名义到单位报销。

  随后,梦特娇风衣、报喜鸟西服、花花公子休闲上装……邵明华隔一段时间就要逛商场,涟水县安监局的“来客”也随之消耗了1.5万余元的烟酒。到了后来,甚至连家里的电费也变成了单位的“烟酒”。

  收受贿赂放任安全事故

  2009年春节,是邵明华担任安监局长之后的第一个重大传统节日,也就是在此期间,他对手中的权力有了新的认识。

  涟水鞭炮公司作为该县烟花爆竹的总经销商,是安监重点监管单位,安监部门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公司,整改不到位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在业务往来中,该公司负责人杨某和邵明华逐渐熟悉起来。

  临近春节,杨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2000元超市购物卡找上门来“联络感情”。从这次开始,中秋、春节,杨某一年两次“上供”从不间断。到2012年春节,邵明华先后7次收受杨某“过节费”1.4万元。作为回报,几年间,邵明华不仅在日常工作上对鞭炮公司大开绿灯,从不处罚,还经常派人严厉打击鞭炮公司以外的私自售卖行为。

  赚到了钱,杨某更加感激邵明华,不时送点烟酒特产。其间,安监局两次组织旅游,杨某都积极参加,还见缝插针,分别送上2000元和3000元现金,对此,邵明华坦然笑纳。

  “明白人”绝不止杨某一个,纸业公司、化工企业、肥料公司……为了在工作中得到邵明华的关照,众多老板带上购物卡和烟酒纷纷和安监局长联络起“感情”来。

  2009年7月,某肥业公司盖厂房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名工人当场死亡。安监局事故调查组作出罚款25000元的决定。但在邵明华的帮助下,该公司只交了8000元罚款。同年8月,某纸业公司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两人。按规定应在10万至20万元的范围内进行处罚,在邵明华帮助下,均按最低限给予其处罚。

  2010年7月,某化工企业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在邵明华帮助下,安监局没有按规定的10万元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只罚了6万元,并且“服务”到家,没有开处罚票据,而是开财政票据,将企业负面影响消弭的干干净净。

  私设“小金库”拉拢人心

  安监部门作为集管理权和执法权为一体的机构,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收费、处罚项目较多,并且有相当的自主权利。企业为了顺利通过安全评价,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处罚或者能在安评市场上得到安监部门支持,多拉业务,形成了向安监部门支付赞助费的“潜规则”。

  然而,对于这些费用,邵明华安排不入单位账户,而是设立“小金库”。

  2011年春节前,某拆除公司因为安全事故有人死亡,需要到安监局开证明理赔。按规定,没有立案处理,安监部门不能开出证明,但该公司开出了赞助费3万元的价码要求通融后,邵明华当即答应。

  “要过年了,大家比较辛苦,班子每人分点吧。”经邵明华安排,在3万元中拿出12000元分给了“班子”成员,其中他本人分得4000元。而其他部分则进入了他私设的“小金库”。

  2011年春节,某加油站搬迁需要安监局初步审核意见,被邵明华索要赞助费两万元。随后,他又从小金库拿出5000元,以补助名义给局里所有职工每人发了1000元。

  某安全评价公司想要进入涟水市场,找到了邵明华。“可以啊,按行规支付赞助费。”邵明华的回答很爽快。2012年春节前,该公司按在涟水业务总量的30%向涟水安监局支付了26000元赞助费,除开发票税收1400元外,其余24600元被邵明华在内的5人私分,其本人分得8600元。

  对于“小金库”资金的管理,邵明华十分重视,不但分散由多人保管,还要定期报告结余情况。在使用上,除了有时团体私分外,主要还是方便其个人使用:外出学习拿2000元,买个电脑拿1万元,甚至家属旅游也从中开支。经查,2010年4月到2012年5月,他先后以各种名义支用3万余元。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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