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六观”,自觉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不断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始终坚持围绕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检察职能,科学谋划和部署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山西职务犯罪发案情况,突出查办煤焦领域、损害投资环境、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始终坚持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统领山西检察工作,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规范化建设。针对执法办案中不符合正确执法观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求每一位办案检察人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落实高检院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加强侦查预防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24个规范性文件。 牢固树立正确业绩观,实现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正确理解五个要素的含义及其辩证统一关系,防止割裂对待、片面强调;建立办案工作预警机制和案件考核机制,加强动态指导和考核引导;采取出台办案工作区准用制度等四项制度的安全办案硬性措施,严防办案事故的发生。 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侦查权主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更容易出问题的实际,突出加强对侦查权行使重点环节、岗位的监督制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