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法律监督的职责定位,不断加强诉讼监督,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更新执法理念,适时调整诉讼监督工作思路。在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信访矛盾;在规范具体执法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促进相关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在监督个案的同时,更加注重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在加强监督制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间的协调配合,以促使检察人员执法观念深刻转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监督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做到监督促发展、监督惠民生、监督保稳定、监督护公正。 深化检察改革,积极创新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建立专项监督机制,集中解决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事前监督、同步监督、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执法活动过程的监督;建立多元化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的效率效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律监督工作氛围;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诉讼监督工作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自身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