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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时间:2012-03-04 10:39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卢志坚 安东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安东)江苏省检察院日前制定下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对该省检察机关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十六条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要以延伸检察触角为途径,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通过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形式,提出对策建议,完善制度,化解社会管理风险隐患;加强对危害群众利益、危害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管理与和谐稳定等问题的类案分析研判,深入剖析发案规律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遏制对策,促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广泛开展检察工作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探索完善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挽救、管护;扎实推进、规范开展对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规范救助程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意见》强调,要以加强群众工作为根本,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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