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用证的单位。
省院领导为获准单位颁发准用证。
省院领导为获准单位颁发准用证。 正义网青海2月21日安(记者李维)2月21日下午,青海省检察院举行了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颁发仪式,经省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向省院检察长王晓勇汇报后,确定了海西州检察院等15个检察院为该省首批颁发办案工作区准用证的单位。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工作水平,更好地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青海省检察院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和建立办案工作区准用证制度的要求,从去年5月份开始对全省各级院的规范执法、办案安全要求和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和省院《办案工作区准用基本条件》对向省院申报颁发办案工作区准用证的20个院办案工作区进行统一考核验收。 据了解,截止去年8月底,西宁、海东、海西、海北、果洛地区的20个院向省院上报了颁发办案工作准用证申请,并附上了完整验收资料。根据党组决定,去年9至10月间省院组织了由省院副检察长李繁荣和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昌宝为组长的两个工作组对如期上报的20个院进行了逐院考核验收。经过考核验收,认为海西州院等15个院符合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使用规定》或省院《办案工作区准用基本条件》的要求,可以颁发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