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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内蒙古3月4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 张蒙臣)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入选全国首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予以通报,评出10件全国民事行政精品案件,100件优秀案件,对入选案件和承办人给予通报表彰,主承办人将纳入“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骨干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并在工作中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培养。 内蒙古推荐的6件案件中有4件案件入选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去年7月开展首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全国各地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积极组织初评并选送案件180件。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31件各类民行检察监督案件进行筛选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的6件参选案件,经最高检组织评选,自治区检察院选送的鄂托克前旗新宇化工有限公司清算领导小组与毛春慧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呼和浩特市迪森锅炉制造总厂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检察建议案、菊娜不服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检察建议案、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收缴土地出让金督促起诉案等4件案件入选“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