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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青海3月3日电(记者李维)2月28日,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杰热旦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伟,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志强出席会议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主持会议。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青海初步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积极参与、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条块结合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对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可以优化和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既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力量不足、效果有限的问题,又可以确保其他单位和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检察机关的具体指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将专门预防、系统预防和内部预防有效结合起来,有利于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工作效果的最大化。 会议强调,今年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目标,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源头预防,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反腐败的总体格局,要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各地构建起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促进预防工作社会化发展;加快《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立法步伐,进一步提高预防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使预防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要以维护民生民利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预防和专项治理工作,要以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性为重点,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在案件办理和查处过程中,检察机关和纪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及时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形成打击合力,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和纪委对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办理,确保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有序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预防效果和水平。要从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创新与发展。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