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5月24日电(记者梁洪 通讯员汪俊辉)5月8日至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陈普生副检察长带领工作组到梧州、玉林、桂林、柳州、来宾、南宁等地督查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督查期间,工作组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各地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相关情况: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安机关、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重点企业等有关人员,通报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听取对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意见和建议;走访行政执法机关,了解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情况,执法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等;深入基层院调研,听取基层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情况汇报。 5月初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广西各地检察机关都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活动,积极部署,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时间步骤,并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通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当地各相关单位都表示理解、支持和欢迎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都认为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打击当前危害民生犯罪行为非常必要和及时。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各地要利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结合201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办发〔2011〕8文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自觉将专项监督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确保形成一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各地要积极与本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系沟通,主动将专项监督活动纳入进去,互通信息,形成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继续走访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摸排、梳理线索,争取年内能监督立查一批、起诉一批、判决一批案件,确保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上级院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