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 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检察动态 >

天津:出台《规定》补齐诉讼程序短板问题

时间:2013-08-08 03:23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正义网天津7月29日电(记者 张宁 通讯员 马青春)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解决实际问题贯彻始终,先行先试,率先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是用司法实践弥补立法不足的有益探索,及时补齐了诉讼程序的短板问题,对于保证诉讼高效、有序进行、维护和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该《规定》包括四章二十一条内容,明确规定了参与刑事诉讼的翻译人员的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以及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刑事诉讼翻译人员的选聘和管理。同时,规范了翻译人员酬劳标准,实现了对翻译人员一体化动态管理。该《规定》还要求翻译人员在履职前要与检察机关签订《刑事诉讼翻译人员须知》,告知其在履职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在履职期间所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该院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统筹建立起检务翻译人才库,进一步规范了刑事诉讼翻译活动,为检察机关与特殊诉讼参与人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的桥梁,有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