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昆明6月13日电(记者肖凤珍 通讯员赵安金)从6月初以来,云南检察机关通过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入手,从执法理念、体制机制、素质能力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如果我们审查批捕、起诉把关不严,而对冤假错案又监督不力,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就是严重失职。”6月5日,检察长王田海在全省检察机关严防冤假错案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不断敲打着干警们的心。 6月8日上午,一场连接了云南省、市、县三级院的电视课堂举行,著名法学家、博士生导师龙宗智为全省干警作专题讲座,从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执行、正确应用证明法则加强证据审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6月13日,端午节后一上班,省院侦监、公诉部门都在按计划组织所属人员结合近年来云南案件质量情况,对冤假错案的原因进行认真梳理,并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格管理。记者了解到,即日起,全省各级院要对近年来所办的案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通过自查、组织评查和交叉检查,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同时,深入研究检察环节发现刑事错案难、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主动的、经常的、良性的自我纠错机制。 王田海要求,要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全省检察机关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的基础上,针对各个检察环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一要加强侦查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等,引导侦查人员依法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防止隐匿、伪造证据的现象发生。二要加强审判监督。认真落实“三书会审”、抗前请示等工作机制,加大刑事抗诉工作力度,既要依法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的案件,又要监督纠正无罪判有罪、量刑畸重的案件,切实体现抗诉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超期羁押问题的监督,加强对久押不决案件特别是检察机关难以起诉和起诉后法院难以作出有罪判决的案件的分析、研究和指导。要高度重视在押人员的举报和申诉,发现有疑点、有错案可能的,要及时提请原办案部门审查处理,并继续跟踪和关注,不能一转了之。四要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完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和交叉检查的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