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工作经验交流会获悉,自去年10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记者了解到,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636件3170人,提起公诉1351件2680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捕937件1758人,起诉702件1282人。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积极引导取证,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和领域比较严重的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进行了集中督办。截至今年2月15日,高检院已挂牌督办65件案件。 部分省级检察院也根据本地实际,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截至3月15日,共有9个省级院对62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据悉,为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专项行动结束时间将由2011年3月底调整为2011年6月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