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感到名利不可能给人带来幸福” 对话人:邵建伟 原任职务: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5年11月,邵建伟被阳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犯罪事实:1992年12月至2004年3月,邵建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6万余元、美金1万元和价值29万元港币的高档手表5块。 新闻背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传媒记者采访了正在监狱服刑的邵建伟。 现实与期望值的差距,让他有了别样的想法 邵建伟从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派出所担任户籍民警。经过努力,他历任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副局长、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临汾市公安局局长。随着职务的提升、交际圈的扩大,邵建伟的心态发生了转变。 记者:初入警界的时候,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邵建伟:因为当时我是从农村出来的,能到城里,而且找到了理想的工作,这对我来说就已经很满足了,还顾不上考虑其他的,总是想着埋下头扑下身子把工作干好。 记者:1983年的一天,媒体报道了你拒收100元感谢费的先进事迹。当时你一个月的收入有多少? 邵建伟:40多元吧。 记者:那个时候的100元钱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为什么拒绝了? 邵建伟:差不多是我两个多月的工资。我当时就觉得给老百姓办些事情是应该的,收受东西是不应该的。 记者:后来是什么原因使你的思想产生了变化? 邵建伟:那几年刚改革开放,国家政策好,私营企业的一些老板先富了起来,收入各方面都比较高。在与他们相比较的过程中,我的心理开始变得不平衡。 记者:就是说现实跟你的期望值其实还是有一点差距的? 邵建伟:有差距。当然,也可能是我的想法太多了。 记者:你的期望是什么? 邵建伟:像那一年,我希望在太原市公安局担任局长,后来没有在太原市留任,去了临汾。 记者:想获得更大的权力?邵建伟:对,这个很明确。 记者:更大的权力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邵建伟:拥有更大的权力,我觉得一方面意味着你自己有能力,如果你做了20年还是个科员,那就没法说出口了。另一方面,这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一个渠道吧。(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