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5月31日电(通讯员 谢明)为了保障涉案物品权利人、犯罪嫌疑、被告人和被害人合法权益,5月30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召开“涉案财物”短会,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来强化对涉案款物监管力度,使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处理程序更加规范化、合法化。 该院加强对涉案款物查封、扣押、冻结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审查,确保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无瑕疵,对于每案涉及款物进行详细查明: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手续是否齐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名称与实际涉案物是否对应;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日期及承办人签名是否完整;涉案财物移交手续及出入库登记是否一致等等。 同时为了防止出现单位和个人挪用或自行处理涉案物品,该院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与事实一致性进行审查。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于案件涉嫌的款物进行造册登记,做到“一案一册”和“一物一卡”制度,尤其对于案件关键性物证材料予以注明,与侦查阶段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清单一一对照,查找是否出现遗漏该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或漏移交已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对于遗漏查封、扣押、冻结的建议公安补充查封、扣押、冻结或自行查封、扣押、冻结,对遗漏移交的督促侦查机关及时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据悉,该院还与当地法院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管理和处理的监督。在审查起诉阶段已查明被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与案件无关,及时作出解除或退还决定;对于属于涉案财物或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不可分割的,及时移交法院,建议法院对于移交财物及孳息妥善管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贬值,在案件办结后监督法院及时作出拍卖、变卖,拍卖、变卖后该退还当事人和涉案物权利人的及时予以归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