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下乡调查取证 这是一起在建公墓征地中因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村干部弄虚作假骗取国家190余万元土地补偿款,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海南省陵水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缜密侦查,不仅挖出了骗领土地补偿款的5名村官,还查出了巨额土地补偿款被骗领的根源。 为发财煞费苦心 2010年6月,陵水县政府决定拨专款征用三才镇东高岭部分土地建设公共墓地,该项目由三才镇政府主导,港演村负责实施。同年7月,港演村向镇政府先后三次申请到公墓项目征地赔偿款共计1534万余元。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面对这笔巨额征地赔偿款,时任港演村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的林鸿英同其他几名村干部同心协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征地工作进展顺利。然而,当征地进入青苗清点、赔偿款发放阶段时,林鸿英感到“大有文章”可做。因为,按照镇里征地工作会议的要求,征地工作组成员要对征地工作进行实地指导、监督和复核。可征地进行到一半了,工作组却一直没有露面,这表明工作组对村干部的工作是很放心的。 正因如此,林鸿英生出了贪念。经过一番思量,他对几个负责发放赔偿款的村干部说:“发财的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过,抓住了就是机会,放过了就没了。眼下,征地赔偿就是极佳的弄钱机会……” 几个村干部一致表示听林鸿英的。很快,他们开始了具体操作——借他人之名制作虚假的青苗赔偿表,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 耳濡目染起了贪心 在港演村东高岭征地建设的公共墓地,投资大,涉及农户广,为了防止发生挤占、挪用、贪占土地赔偿款问题,陵水县政府专门指派三才镇副书记王建武任公墓征地指导小组组长,该镇政府工作人员林明强任公墓征地小组成员。并明确规定,王建武、林明强二人专门负责征地亩数丈量、清点青苗,赔偿款发放的复核确认签字工作。换句话说,只有经过王建武、林明强在征地青苗清点表上签字确认,方可发给被征地农户赔偿款。 眼见经自己签字确认被征地农户数万、数十万元地领取赔偿款,林明强眼馋得几天睡不着觉。他又发现林鸿英等村干部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遂认定他们暗中做手脚弄钱。于是,林明强也动了贪念。 2010年6月的一天,林明强找到港演村委会副主任吴启文,要求冒领10万元左右青苗赔偿款。吴启文心想,莫非林明强察觉了他们冒领赔偿款的事?因为林明强是负责签字把关的,不能得罪,但为他冒领赔偿款,一旦出事,自己也不能担全责。于是,吴启文对林明强说:“这事我做不了主,要请示村支书。”二人遂一起找到林鸿英说明来意。林鸿英痛快地答应了。翌日,林明强将他弟媳卢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负责制表的万学章。2010年8月31日,一笔11.22万元的青苗赔偿款转入卢某的银行卡,林明强予以侵吞。 玩忽职守岂是粗心 2012年12月26日,法院对林鸿英等5人骗领国家征地赔偿款190余万元予以贪污的窝案作出一审判决,林鸿英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林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其他几名涉案村干部也被分别判刑。 但是,“担任公墓征地指导小组组长和成员的王建武及林明强没有被追究渎职责任,不能不说有点遗憾。”林鸿英等案办结后,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纵观该案,190余万元国家赔偿款被骗领,王建武、林明强玩忽职守不能不说是一个主要因素。 让办案人员欣慰的是,今年2月18日,陵水县检察院收到海南省检察院转来的王建武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举报线索。接到线索当天,该院反渎局对王建武、林明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侦查证实,2010年6月,三才镇政府成立了由王建武任组长、林明强等人任成员的征地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港演村委会的土地丈量、青苗清点等征地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并对该村委会制作的青苗清点表和土地丈量核定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王建武在“乡镇主管领导”一栏签名,林明强在“复核人”一栏签名。 时任港演村委会主任的林鸿英等5人(均已判刑)为骗取国家赔偿款,以吴石灯、林小冠等人的名义制作虚假的青苗清点表和土地丈量核定表,王建武和林明强在没有对青苗和土地进行认真审核的情况下,便在赔偿表上签名确认,致使林鸿英等人骗取国家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90.82万元,使国家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至此,和公墓用地有关的贪污案及渎职案已经办结。办案检察官分析说,王建武、林明强玩忽职守的行为,反映出当前村官权力运行机制还有待规范完善。王建武、林明强身为镇政府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反而玩忽职守,甚至利用手中职权中饱私囊,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 “要从体制机制上着力规范项目建设中征地赔偿公开透明程序,不让贪官有机可乘。”办案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贪占项目资金等职务犯罪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同时,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强化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及群众监督,从根源上减少此类贪腐案件的发生。 (李轩甫 冯敬/正义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