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做法有很多,最主要的有:1、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如采用各种形式的帐外回扣和奖金等方式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2、弄虚做假,进行商业欺诈。你知道公司。如假冒名牌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掺杂使假、从事虚假的有奖销售等非法营销。3、搭售商品,将紧俏商品与滞销商品搭配销售等。4、强买强卖,公司变更申请。欺行霸市。如强迫交换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购买者的购买选择,用行政等手段限制商品流通等。5、编造和散布有损于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不实信息,损害竞争者形象和利益。6、侵犯其它经营者的商业秘密。7、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8、串通投标,有组织地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或者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及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等等。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我国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举了几种类型,具体参见《中和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