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公司 >

中级经济法: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复习

时间:2012-02-02 05:00来源:雷子 作者:广顺园主 中国法律网
一、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作出的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3、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1、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口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原规定:90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链接】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A、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l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答案】A2、债权、债务的承担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0年)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链接:

20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方案

20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20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