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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时间:2012-02-02 05:37来源:泰小迪 作者:月萌蔷薇 中国法律网
公司名称变更出资方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7、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变更未缴纳的实收资本出资方式的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迁入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6、迁入本市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迁入本市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见说明3)

8、迁入本市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9、迁入本市的,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1份),经审查档案中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需补齐相应材料

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6、迁出本市的,提交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文件(原件1份)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见说明1)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原件1份)及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见说明9)

注册公司所需材料说明:

公司同时有多项变更登记事项的,只需填写1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有备案事项的,只需填写1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只有备案事项的,请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相同文件只需提交1份,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可就多项变更事项一并作出决议;

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须另填表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冠"广东"等字样的,须另填表报省工商局核准;

公司,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以其租赁或者自有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股东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使用声明(原件1份);

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1)注册建筑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2)股东或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3)股东或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4)自然人为股东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其他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各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

股东或发起人的更名证明是指:(1)股东为单位的,为该股东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2)股东为自然人的,为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姓名的证明;

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单位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公司及转让方就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已做出答复及答复内容的说明;

深圳市产权交易机构是指深圳市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和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可办理鉴证或见证;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是指:股东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和任职的决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关于解聘和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属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的委派文件;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份合作公司由股东代表大会决议任免董事、监事,并提交对股东代表大会程序、方式、内容的公证书;

各变更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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