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公司 >

海南: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修改决定》通过

时间:2012-02-05 05:32来源:旷古奇花 作者:紫叶飘絮 中国法律网

    海南: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修改决定》通过

    来源:南海网 作者: 时间:2012/02/02 推荐劳动律师: 1月9日召开的海南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政府关于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修改后的实施细则,按照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省待遇水平和缴费标准,以

      1月9日召开的海南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政府关于<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修改后的实施细则,按照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省待遇水平和缴费标准,以便顺利实施省级统筹。

      统一标准以便省级统筹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内容与《条例》修订后的规定已不相一致。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内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因此,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势在必行。

      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为此,《修改决定》按照省级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的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以便顺利实施省级统筹。

      起付线方面,上市公司 。全省统一按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600元的标准执行,即年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5%。

      封顶线方面,目前全省各市县封顶线为13万元至26万元不等,考虑到省级统筹后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更强,能更大程度地减轻患重病、大病的参保人的负担,《修改决定》规定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统一为26万元,即最高支付限额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10倍。

      报销比例方面,《修改决定》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统一定为在职人员85%(三级医疗机构)、88%(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退休人员为90%。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各市县参保职工待遇水平将有所提高。《修改决定》将全省缴费费率统一为8%(单位缴费费率)+2%(个人缴费费率)。

      缴费基数要签名确认

      据介绍,《修改决定》对与修改后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不一致、不衔接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增加了衔接性的规定。

      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所调整。《修改决定》将“灵活就业人员”修改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 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将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参保范围。而对于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修改决定》将其纳入参保范围,同时规定 ,已与中国签订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我省就业的,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问题,根据及我省修订后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其实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gongsi/2012/0112/92837.html。《修改决定》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金期间,纳入我省 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为了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修改决定》特别增设规定:从业人员参保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个人 缴费基数应分别要由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签名确认。(李晓梅)

      延伸阅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