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增资与减资在一个公司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增资意味着公司的实力在提高,对债权人来说是有利的事情,减资则会影响到股东的利益,同时也危害到债权人的利益。以下是政法英杰司法考试对公司法中的公司的增资与减资做的介绍。司法考试 司考大战在即,考生朋友面对几个月的复习成果是感叹?是忧郁?亦或是望洋兴叹?政法英杰--司法考前精英培训机构,重磅献礼重点考题预测,为司法备考最后一个阶段注入一针强心剂! 政法英杰此次推出的重点考题预测包含考前冲刺预测、考前点题预测以及最具价值的绝密资料班三个班次内容,超值诱惑点亮你的眼球、震撼你的心灵! 政法英杰司法考试中心重点考前预测介绍: 1.考前冲刺预测:聘请业内名师大腕,对司考科目进行为期8天的重要知识点串讲,迅速梳理考生的理论体系,集合实务案例,帮助考生迅速提升备考状态和成绩。 2.考前点题预测:神秘嘉宾亲临现场进行考题预测,集合历年考试情况,本班预测成功率超乎想像,是广大考生为之期待的特色辅导班次。 3.绝密资料:将考前各渠道、各类型考题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提炼,考前以短信、邮件形式传递给备考考生。经典内容,值得期待!重要考点,一网打尽! 1.增资与减资在公司中是特别决议事项。 有限公司中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股份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增资。 增资能够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公司的信用,于债权人有利。有限公司的增资条件法律未加规定,由公司自行决定,增资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由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对于股份公司的增资,公司设立 。法律对增资条件予以必要的限制。对于以发行新股方式增资的,《证券法》第13条规定了新股发行条件,股份公司符合增资条件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股东认购新股。政法英杰司法考试中心 3.减资。 减资会影响到股东的股权利益,并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与程序进行。根据《公司法》第178条,减资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减资必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2)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必须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务清偿与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无异议权,即如果公司不进行清偿,又不提供担保,无法阻止公司进行减资。对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理解为:一旦债权人提出要求,公司必须满足,若不予满足,债权人可寻求权利救济。() (5)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以上就是政法英杰司法考试中心对公司法中公司的增资减资这一考点做出的总结,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最后希望每一位考生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2011年冲刺全真模拟(卷一)B卷》限时150分钟测试结束,本次测试成绩排行及易错题排行已出,请大家及时查看。 (责任编辑:admin) |